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8年,各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兑现年初承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门工作承诺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重点督查先进单位
市国土局 奖金10000元;
市农业局 奖金10000元;
市财政局 奖金10000元;
市民政局 奖金10000元;
市环保局 奖金10000元;
市计生局 奖金10000元;
市安监局 奖金10000元;
市畜牧局 奖金10000元。
二、一般督查先进单位
市公安局 奖金5000元;
市人劳社保局 奖金5000元;
市 农 办 奖金5000元;
市物价局 奖金5000元;
市司法局 奖金5000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未获表彰奖励的单位要扎实工作,迎头赶上,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