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维-施特劳斯的成名作《亲属制度的基本结构》成书于美国,写于二战时期。作者当时已在R·罗维的帮助下流亡纽约并与美国人类学界建立了密切的交往关系。战后,列维-施特劳斯返回法国,凭此书获得博士学位并奠定了结构人类学的基础。
人类学对亲属制度的研究肇始于19世纪的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L. H. Morgan),其后成为人类学百年不衰的核心研究领域。学界认为,亲属制度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制度,规范着人群关系并对社会文化有形塑之功。列维-施特劳斯对人类亲属制度作了百科全书式的梳理,认为传统的亲属关系研究存在两大缺陷:一是只看到亲属制度里的单元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未重视单元之间的关系本身,因而不能从整体上把握其意义;二是只从历时演进角度解释亲属制度的起源发展,忽视了共时结构及其功用。
列维-施特劳斯的亲属制度研究突出了一个焦点:亲属制度是人类如何利用性别差异,通过交换女人而结成社会关系。人类各民族都为此规定了可能配偶与乱伦禁忌的范围和类别。在他看来,婚姻是血亲与姻亲两群人之间的一种和解机制。基于这种观察,他承接拉德克利夫-布朗关于舅甥关系的研究成果,认为母舅与父亲是交易双方,一方给出一方接受,给出方因为把姊妹给出而成为对方(有限交换)或第三方的受惠者,因此大家互相欠情,并通过舅甥之间的微妙关系求取平衡,社会因此结成互惠整体。列维-施特劳斯据此衍生出一套社会关系图式来表达血亲、姻亲和继嗣群之间的基本关系。
列维-施特劳斯运用的文化核心概念是表象或表征,即那些人类熟练使用却未曾有意检视的文化现象,特别是神话。他对全球许多民族神话作了精巧的结构主义解读,旨在说明在纷繁多样的人类文化之下起作用的,乃是数量有限的深层逻辑结构。
列维-施特劳斯坚信,四海之内、古今中外的人类心智本无差别。我们观察到的诸多表象,都是相似的逻辑在不同人群、不同历史脉络中的创新表达。他穷其一生写下汗牛充栋的著作,利用各种题材论证人类心灵的相通之处,以此推动西方主流社会反思其文化价值的唯一合理性。这种身在西方胸怀世界、惠益众生的态度,加上严谨的学风和优雅的文笔,使列维-施特劳斯赢得了世界学人对他的普遍敬重。
结构人类学向我们昭示的理念是:民族学人类学固然要从研究各类差异入手,但研究差异的目的却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人类一致的心性,并借鉴多样的文化经验来应对大家面临的共同困境。只有基于人类心性一致的信念探讨文化多样性,才能达致理解各民族多样文化所蕴含的人心人性人伦人道的光明彼岸。如果要从列维-施特劳斯的学术遗产中获取可以烛照今后中国发展和构建民族关系的智慧,那么首先要学习的就是他的襟怀、视野、慈悲之心和治学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