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普通高校:
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共24.5万人,比2009年增加3万人。当前,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切实组织实施好今年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和文明离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派遣时间、地点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从6月21日开始,预计到7月13日基本结束。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具体安排见《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日程安排表》(附件1)。
派遣地点:合肥市庐江路111号新世纪大厦六楼会议室,总服务台电话:略。
二、认真编制就业方案各高校要以当年招生录取大表为基础,以省教育厅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作校验,统一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编制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在编制就业工作方案时,要认真核对每一位毕业生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高校就业工作方案请于6月17日前报送我厅预审。
三、参加基层项目派遣对参加特岗教师的,派遣回生源地;招募为“三支一扶”的,派遣回生源地并在备注栏填写“三支一扶”;已确定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可以申请缓派;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派遣回生源地并在备注栏填写“预征对象”;拟确定为选调生、选聘生的,可申请缓派。
四、严格审核就业材料各高校要对毕业生就业材料进行整理、分类,仔细审核,确保就业材料真实有效。要进一步落实就业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辅导员、院系负责人、学校就业部门负责人“四级”签字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就业证明材料不予列入就业工作方案。
五、积极组织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毕业教育、文明离校活动,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和谐、文明、有序。省教育厅将随机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情况督查。
六、做好毕业生接收安排和有关服务工作各市、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回本地就业毕业生的接收安排工作,完善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数据信息管理。对未就业毕业生特别是“双困”毕业生,要重点给予指导、帮助。要通过组织实施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双困”毕业生帮扶等一系列措施,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就业愿望。
各高校要积极做好离校后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工作,对未就业的毕业生,要继续与他们保持联系,并有针对性地给予就业指导,提供岗位信息。
附件:
1.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日程安排表
2.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数据库结构
3.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4.关于报送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表的报告(样式)
二0一0年六月一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