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郭鲁生,男,汉族,1954年7月生,山东淄博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烟台大学业余本科班法律专业毕业,省业余大学学历。
现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工作简历1970.09——1972.04,山东拖拉机制造厂工人;
1972.04——1977.03,淄博市张店电机厂工人;
1977.03——1980.05,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办公室办事员;
1980.05——1984.07,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间:1981.09—1984.07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大专班函授学习);
1984.07——1987.06,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科级,其间:1985.12—1987.06挂职任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党委副书记);
1987.06——1988.09,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正科级);
1988.09——1990.09,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处副处长(1989.04检察员);
1990.09——1997.01,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正处级);
1997.01——1997.1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1997.12——1998.04,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8.04——2003.12,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6.09—1999.07在烟台大学业余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12——2004.0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4.04——2007.1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7.12——2008.01,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08.01——,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党组书记。
二届、三届东营市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