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府办发〔2009〕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桐梓县2009年度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桐梓县2009年度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9年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9〕)75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和创建“平安桐梓”、“和谐校园”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在校师生食品安全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学校及周边各类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各类案件的发案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混乱局面得到明显改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餐饮食堂得到依法规范,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确保全县中考、高考的顺利进行,“两基”顺利通过国检,确保广大师生汛期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三、整治内容
(一)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两抢一盗”、流氓团伙等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严肃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重点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二)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学校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制度等)。督促学校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加强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不断改善食堂食品加工、贮藏、餐饮条件;彻底清理学校周边(校门两侧各50米内)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消除学校门口食品摊点占道经营行为。
(三)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规范管理。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网吧、酒吧、麻将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对无证违法经营的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予以取缔。
(四)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现象,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设施建设和对各学校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
(五)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治理。坚决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特别是对夜间施工的规范管理。
(六)加强经营性餐饮业行业的管理,取缔无证、无照,占道经营和餐饮业,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诊所、无证开设旅店、无证出租房屋等“三无”行为。
(七)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对所有学校(园)的各类建筑物、围墙、门窗和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制品等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以及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段学校(园)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供电线路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八)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彻底整治“脏、乱、差”,搞好环境卫生,确保教室明亮、整洁,校园及周边无垃圾;各种悬挂物、宣传栏、标志、标牌等规范、醒目、清晰、完整;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环境,校内规范有序,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九)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全面清理整顿各类午托班(点)和校内小饭桌,加强对午托学生的管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加强校园传染性疾病知识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师生感染各类流行性疾病,尤其是手足口病及近期由北美暴发并迅速流行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不允许由个体承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食堂,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校园整体防范能力。加强师生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抓好学生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讲卫生、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讲脏话、粗话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桐梓县2009年度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永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守宝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先美 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李树乔 县教育局局长
申 剑 县公安局局长
刘黔益 县卫生局局长
胡大量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朝焱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晓波 县司法局局长
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车东阳 县发改局局长
胡世勇 县建设局局长
李明德 县交通局局长
刘 波 县安监局局长
令狐荣楷 县文广局局长
刘红梅 县妇联主席
吴 昊 团县委书记
廖维全 县工商局局长
夏益岳 县质监局局长
李玉明 县城管局局长
王 俊 县教育局副局长
申 茜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邓怀翌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袁 惠 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胡小江 县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王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综治办: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县药监局:牵头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明确监管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并根据整治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县教育局:负责排查影响学校及周边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主动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认真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积极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以内部安全为核心的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件发生。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建设,为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各类伤亡事故时,提供更有力、更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进行安全知识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查,及时完善相关设施设置,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执法保障。对滋扰校园治安秩序的地痞流氓以及敲诈勒索、欺压学生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治安巡查力度,有效保证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
县司法局:负责加强师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保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县建设局、城管局:负责依法加强校园周边建筑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经常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安全。加强夜间建筑施工管理,确保不扰民、不扰生。
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饮水等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不暴发、不流行各类传染性疾病。
县文广局:负责依法规范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秩序,加大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文化部关于集中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落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措施。加大对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特别是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运载中小学生的活动。近期开展对易滑坡、易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段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汛期交通安全。
县监察局: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及时协调城管部门查处各种违章摊点,依法打击各种无证无照的流动商贩,规范管理校园周边商业网点。
县质监局:负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作坊,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县电信公司:负责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管理,对于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查处的“黑网吧”及违规经营的网吧,及时终止其接入服务。
安监、发改、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和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积极参与配合搞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各责任单位之间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整治,共同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督促检查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2日—5月22日)。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提高认识,广泛发动,认真排查分析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周边存在的治安秩序和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甄别隐患等级,分级予以挂牌,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监管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3日—6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清类别,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整治。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26日—7月5日)。各乡镇综治办和中心学校对辖区内学校治安秩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工作总结。县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好的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要及时进行交流和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督促检查。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实施,如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要在6月中旬完成。当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领导小组要于7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开展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桐梓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情况报表》、《桐梓县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表》(见附表)分别报送县综治办、县食安办、县教育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