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
词目:地矿行政管理
英文: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of geology and minerals
释文: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指国家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务院赋予的职能范围内,对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活动及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活动中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通过地矿行政管理,体现国家的意志,维护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质环境 振兴矿业,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地矿行政管理包括地质矿产行政管理和地质环境行政管理两大部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