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是广西工学院和柳州市校市相融、校企合作的新成果,是2004年2月国家教育部确认(教发函[2004]6号文),按照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2005年面向全国20个省市区招生,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并获得应修学分,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的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地处在广西工业中心柳州市,位于柳州市高新园区官塘新区,学院占地面积446亩,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教学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良好,办学质量保证,工科类专业得天独厚。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的教学质量由广西工学院全面负责。教学任务由院系选派知名学者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教学质量充分保证。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依托广西工学院的学科优势,开设社会急需,前景远大,便于就业的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十多个专业,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电子技术与检测诊断、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营销、楼宇供配电与智能化、企事业供配电与自动化、建筑装饰、资产评估、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软件工程、房地产经营管理、文化艺术经营管理、体育经营管理、商务英语等20个专业和方向,涵盖工学、管理学、文学等三大学科门类。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的人才培养定位和目标追求是: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即依托校企合作办学,校外专业实验室及校外实习基地的优势平台,打造学生面向市场、面向行业,基础扎实、操作力强的应用能力,使学生成为一专多能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教育部批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发函(2004)6号
教育部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我区:所独立学院重新报批的请示》(桂教报〔2003〕363)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以下简称8号文)和《教育部关于对各地批准试办的独立学院进行检查清理和重新报批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03〕2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你区对现有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办二级学院进行检查清理的实际情况,现对基本符合8号文要求的八所独立学院予以确认,分别是: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信息产业科技学院、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二、经此确认后,该部还将按照8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已确认的独立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其办学资格进行年审。根据抽查或年审的情况,对不符合8号文规定的,将继续采取措施责令其整改或其独立学院的办学资格。
三、望你厅继续加强对独立学院的领导,定期对独立学院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督促合作各方进一步充实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等学校人才资源等优势,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