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县城关街办东南村的6位六七十岁的老人,在天涯论坛上发帖《悬赏五百万 征清官 除村霸》。老汉们表示,谁能帮他们讨回5000万,就提供500万悬赏,此举也得到了1020名村民的签名允许。此举引起网络的阵阵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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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事件背景村委回应征清官-质问网络声音社会评论影响故事制造式的集体沦陷表达悬赏清官,不如健全民主
详情老汉们表示,谁能帮他们讨回5000万,就提供500万悬赏,此举也得到了1020名村民的签名允许。山东昌乐县城关街办东南村的6位六七十岁的老人,最近在天涯论坛上发帖《悬赏五百万 征清官 除村霸》。帖子称,2000年该村村民因不满村委20年的财务账目不公开,要求清查村账。经查发现村官们侵占集体财产5000多万元。但多年上告,均未有处理结果。
黑发人成了白发人,终于下决心到网络上来吸引眼球,期望用眼球的力量,去压垮路障。而这并非今后解决基层矛盾的主渠道,但有它在,可以对那些传统的“正常渠道”形成积极的制衡与促动。
村民们没有控诉的渠道,调查之后的结果也不能服众,事实被掩藏得难以挖掘,走投无路,他们只能通过这种自杀式的方式,以期求社会关注,获得更多支持的声音。花钱买清官、老人,这些元素组合起来,分明就是一幅开胸验肺式的反腐图。舆论监督、权力制衡、举报机制等等,在这些强权跟前,仍旧是不堪一击,只能说明这些软件建设的不够,无法让公民敢于硬起来,对自己的权益有正当的诉求。[1]
事件背景其间2004年全国人大、公安部、省人大、省检察院也都下发了予以查处的公函,2006年也曾得到媒体帮助: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嘹望”的曝光,同时得到时任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和山东省委书记张高丽同志的批示,但是这一切对我村村官经济犯罪,全都无济于事。反而村官照当,恶行照干。并且近三届九年不准选举,公开剥夺村民民主权利。山东省昌乐县城关街办东南村是1980建村,2000年本村村民因不满村委20年的财务帐目不公开,要求清查村账。2001年,经昌乐县委和昌乐镇党委批准,本村成立了村民清账小组并与党委签定了清查协议。经过半年的清账和查证,发现以村支书卞长智为首的村官们侵占集体资金和财产50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从此开始我们1020名村民联名,由清账小组六名成员为代表,于2001年4月逐级向县、市、省和中央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举报上访,九年未果。
为此,我们决定悬赏征清官:谁能使村官侵吞五千多万的集体资金吐出来,我们愿付五百万。
村委回应对此,东南村委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诬告”。
征清官-质问可以想见,这些以实名示众的村民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所走过的艰难的举报历程,“我们把人都告老了,干部换了一批又一批,可还是没有结果”。村民的利益受损,“村霸”依然耀武扬威,5000多万的集体资金和财产“下落不明”,在法律援助无望的情况下,村民不得不走上了另类举报之路。或许,这种举报在媒体的干预下,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但个中问题值得深思。
首先,值得质问的是,当地镇党委、政府为何不管?据说,早在8年前,村民因不满村委20年的财务账目不公开,要求清查村账。村民成立了村民清账小组并与党委签订了清查协议。这就让人犯疑,村务不公开,村民有疑虑,当地党委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和监督村支两委公开账目,而非“袖手旁观”地听随村民去清账。显见,一纸“清账协议”让人读出了其中的猫腻,那就是或镇干部与该村村官有见不得人的暗箱操作,不能去清;或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不愿去清;或畏惧于村官的“霸”,不敢去清。无论何种原因,村民的“悬赏”都是搧向镇党委政府的一击耳光。
其次,值得质问的是,当地纪检、检察部门为何不查?村民联名上访近10年,这些举报者当属“老上访户”了,可为何村民锲而不舍的举报就不能感动或打动当地的职能部门?难道非要村民再来个“开胸验肺”才能换取职能部门的重视吗?无疑,面对村民的“悬赏”,当地纪检、检察等职能部门应该感到汗颜,自身的不作为,导致村民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访,甚至闹出“悬赏清官”的幽默。
村民的“悬赏”是最好的举报,但愿村民的举报能够唤醒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麻木神经,闻风而动,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网络声音帖子一出,网络上的声音五花八门,但这件事情其实并不复杂。有这么几点是可以肯定的:
其一、老汉们不是在作秀。因为他们实名举报本村干部,很较劲,很认真,这事开不得玩笑。如果真的如他们所盼,有人能帮他们讨回5000万,他们真的肯把还没揣热乎的500万直接扔这人怀里。
其二、这500万谁也拿不走。因为这事的结果无外乎三个:一是网上热闹一阵,最终没了下文;二是有关方面介入,查出事实并非老汉们所讲;三是查了个水落石出,老汉们成功追回5000万,但有能力解决此事的,绝不可能是某个人,某个“清官”。试想,司法机关或积极的行政力量,怎可能派个代表来拿这500万赏金呢?
其三、正常渠道走不通,才把老汉们逼到了网上。报道里说,老汉们在过去9年中,一直在“正常渠道”里奔波,但均无果而返。黑发人成了白发人,终于下决心到网络上来吸引眼球,期望用眼球的力量,去压垮路障。
在今日之中国,虽然民众心理上还存有一些旧时沿袭的“清官文化”,但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一个共识,那就是任何来自基层村庄、社区、企业和单位里的矛盾,都需有对应的信息沟通与利益调解机制,有恰当的行政管理手段,进而有法律作为最终的解决渠道。
网络可以激发理性的监督,也可能制造过于感性的声浪,进而干扰司法。这一点值得警惕和规避,但也不是从根本上将老汉们的举动斥为“不走正常渠道”的理由。网络提供的这一崭新渠道,并非今后我们解决基层矛盾的主渠道,但有它在,可以对那些传统的“正常渠道”形成积极的制衡与促动。[2]
社会评论面对双方的各执一词,旁观者自然只能静候真相。不过,这六个年过花甲的老人,既参与了当初的针对被举报者的清账活动,又在举报帖中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和电话,在因网络发帖而“诽谤罪”横生的语境下,如果说没有真凭实据,“我们愿意负法律责任”这样的勇气,不会凭空而生。对应的是,被举报者“这是诬告,他们是出于对社会的不满”的辩驳,就显得无比的苍白无力,而且还透着一丝霸蛮之气:要知道“出于对社会的不满”,这个词仅仅适宜于用来形容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
日前山东郯城县15名警察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公安局长,被公安局长称为“纯属告黑状”;河南南阳市民王清要求当地181个行政部门公开“三公”消费被对方疑为间谍。如此看来,我们就不难理解山东昌乐这几名老人为何做出代表1020名村民出资500万征清官清除村霸的举动了:他们从2001年开始的“上告”行为至今未获满意结果,说明公力救济之途甚是艰难;而私力救济又有“前车之鉴”在眼前,不出险招怪招,恐难以获得舆论的关注,进而获得更高领导的关注,从而使事情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
影响这种悬赏征清官的举动,实在是一次表情尴尬的讽喻。从古典文学里走出来的清官故事,在法治社会里居然依旧有莫大的吸引力,对清官的期冀甚于对制度的依恋,其实就是对法治、对制度的一次讽喻。甚至,从500万巨资征清官的“噱头”里,仍可看出由舆论牵引出“上层”注意力,进而施展“人治”的压力,而不是最终解决途径的胜利——对法治的信仰,是在无奈之中被抛弃了,还是从来就未曾有过?
甚至怀疑这些老者精通新闻规律:媒体向来喜新厌旧。100万有了一次效果,未必能有第2次。于是,就提到500万——媒体果然也干预了,或许结局会像广东陆丰一样,取得一地一时的胜利。不过,这样的胜利会让人无比担忧:按这样的加码办法,要扳倒数目如此多的“村霸”以及比“村霸”牛气太多的大贪官,“悬赏”的数目要出到多大,举报才不至于被淹没?故事制造式的集体沦陷表达“悬赏清官”的故事制造为何在基本不可行的实践过程中,依旧姗姗面世?显而易见,这是双重沦陷的“倒逼表达”。首先是基本行政正义的沦陷。东南村村民在行政链条中的上告与检举中一次次受挫,仍依旧等不来“可说服”的领导与结论。而当其指向基本行政体制内的希望与信心被消磨几尽时,无疑就是他们“慌不择路”向网络等体制外途径寻求帮助之时:借助于想象力,以网络为平台,以传统文化中的清官情结为催发因子,让颇具看点的“悬赏清官”剧目走上被关注的前台。
而相对于行政正义沦陷下“悬赏清官”的“必然性”,底层群体权利救济途径的单一,更是决定了其“必要性”。作为底层群体的农民与普通市民,其往往没有制度化的利益诉求平台。即便自身权利被侵犯而又无能为力时,也只能希望使更高机构与领导人来“发现问题”,从而通过权力的向下运行来解决问题。“村官侵占资产”事件同样如此,既然相关行政部门无法给予一个满意的回复,那就“只能”通过网络“悬赏清官”等其他影响力较大的传播形式,引发高层关注,加速事件解决进程。
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讲,“悬赏清官”绝不能当笑话看,故事制造式的“悬赏清官”看似可乐,其实有着悲情而苍白的集体沦陷表达:当上诉无法换来正义,当权利诉求走投无路,“悬赏清官”就成了“必然的必要”。既然无法挑战体制,那就在体制外突围。既然不能以严肃的面孔控诉,那就用另类的方式助推———“悬赏清官”展示出穷途末路的想象力火花,而当其作为一个自创故事的开头而存在时,其彰显出的是用制度与权利补位来充实其躯干的紧迫性。悬赏清官,不如健全民主六位老人曾感叹说,他们“告状都告老了”。他们的叹息事实上隐喻着东南村村民自治被架空,乡村治理权被霸占的可能。东南村委会曾回应说“他们是对社会不满”。对此,我的看法是,既然大多数村民都对村委会不满,那么,这些村官们应当被罢免。。就“村民悬赏除村霸”事件而言,为什么六位老人会不顾一切地实名举报?从报道的情况来看,村民们之所以被迫走上“悬赏除村霸”的道路,其原因在于“不满村委会20年的财务账目不公开,导致5000万元集体资产去向不明”。
更让我吃惊的是,东南村委会的回应竟然是“诬告”。为此,有个细节值得注意,那就是,这六位老人并不只是“六个人在战斗”,他们500万元的“悬赏令”,并不只是他们六个人的头脑发热或一厢情愿,而是得到了1020名村民的“签名允许”,也就是说,此举有着强大的民意支撑。
尽管真相至今不明,不便妄言是非,但对于一个民主社会而言,公共事务的管理首要的就是遵从大多数人的民意。退一万步讲,即使这1020名村民全是刁民,只要他们对村官们不满,那么,他们就有权罢免这些村官,村官们就断无继续强占乡村治理权的理由,这就是村民自治的真谛之所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