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夕木阁山火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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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作品名称】元夕木阁山火

【创作年代】明朝

【作者姓名】王守仁

【文学体裁】七言律诗[1]

作品原文元夕木阁山火

荒村灯夕偶逢晴,野烧峰头处处明。

内苑但知鳌作岭①,九门空说火为城。

天公为我开奇观,地有兹山不世情。

却恐炎威被松柏②,休教玉石遂同赪③。[2]

作品注释①内苑:皇帝和家人居住的地方。下句的九门是同一意思。

②被:波及。

③赪(chēnɡ):红色。此处引申为焚烧。[2]

作品译文在荒村过元宵偶然遇到天放晴,野火在峰头烧起处处照得通明。

内苑只知道把彩灯堆成鳌山,皇宫玩的火城也只是空说的游戏。

上天真是为我开了奇观,大地有这座山我永世都不会忘情。

但却担心火势波及满山松柏,希望野火不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烧毁。[2]

作品简析这是一首描写山火的诗,发生山火的地方是龙场的木阁箐,诗中写了山火之威猛,作者用皇宫中元霄节扎的彩山和九门立仗列烛的所谓壮观景象与木阁山火比较以衬托山火之烈,尽管作者在诗中认为这一场山火是上天安排的奇观,但在他的心中却担心的是山上的林木被毁,更担心山火波及到老百姓的家园,表现了阳明关心百姓疾苦的思想。[2]

作者简介王守仁

王守仁(1472~1529),浙江余姚人,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故又称王阳明。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他二十八岁参加礼部会试,名列前茅,中了进士,授兵部主事。1506年(明武宗正德元年),因反对宦官刘瑾,被廷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1517年(正德十二年),江西、广东等地爆发民乱,王守仁被朝廷重新启用,并平定了宁王等叛乱,立下赫赫战功。王守仁不但武功非凡,他也是著名的儒学大师,著有《传习录》等重要的著作,是儒家心性学说的集大成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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