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超选,男,山西五台中座村村人。又名胜艮,字与群,号龙山,生于同治末年,卒于民国初年,享年四十有七。幼时体弱多病,稍长奋力求学,聪明过人。经史子集,莫不浏览,过目成诵,辩才敏捷,擅长韵文,乡里称誉。尤好古文经史性理之学,曾曰:“朱子小学此人生模范也,阳明学为探本之学也,大学衍义为经世学也。”每有心得,批评悉当。于光绪年参加代州院试,曾获秀才之首,后为优增生。
他一生当私塾老师,曾经在本县寨里、古城等村里执教多年。教育的学生成名者颇多,光绪末年代州最后一次院试,五台县录取秀才名额15名,他带的古城村考生有杨太岩、杨冠西、杨俊山、杨西亭、杨毓秀、王翠林、王殿英等7人。除杨毓秀因体格缺陷末录取外,其余6人均被录取,一时传为佳话。(考题是《于谦辅郕王监国论》)。这些秀才在民国年间,大都知名度很高,其余有3人是留日学生,一人任山西大学校长。
他性情耿直,不畏权贵,颇能体贴群众疾苦,他曾仿照《凤阳花鼓》韵,写了反映窑头地区煤窑工人苦况的韵文,歌词凄婉动人,颇为时人传诵。
他写过不少风趣幽默的韵文,可惜大都失传。宣统二年七月,他写过《留学生归家辞》反映剃发东洋留学生与缠小脚的新娘吵嘴的韵文,生动风趣,情文俱佳,读之使人捧腹。他尚崇实,不慕虚名,事亲至孝,家庭雍和。尝谓人曰:“父母之爱,此实常情,予不幸失恃,而继母甚爱我,每逢余归家时,家中人俱怡然相对。母告人曰:‘吾不超选有不乐也,呜呼!吾于母未能尽孝,而继母爱我如是,此实母之能慈故耳!”
送殡之日,村中群众凄然泪下,曰:“吾小南区无人矣!”闫公墓铭有联:品格纯效乎古,学术不囿于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