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国际热带木材协定于1994年1月26日签定,取代1983年的国际热带木材协定。拥有51个成员。其中生产国为24个,都是发展中国家;消费国27个,除去中国、埃及、尼泊尔、韩国、俄罗斯以外,其余都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
协定的主要目标是,提供有效的与世界木材经济所有方面有关的磋商、国际合作和政策发展的框架;提供磋商论坛以促进正常的木材贸易活动;致力于可持续发展进程;实施提高成员供应能力的战略;在2000年以前获得可持续的能管理的资源,以开展热带木材及其产品的出口;促进国际热带木材贸易的扩展和多元化;促进和支持木材方面研究与开发;提高木材市场信息的充分性;促进在生产成员内热带木材的深加工;鼓励成员方支持和发展热带木材森林的再造、森林管理活动以及恢复退化的森林土地;提高热带木材从可持续有管理的资源中出口的营销与分销水平;促进木材加工技术的获得、交换和技术合作;鼓励分享国际木材市场的信息等。
国际热带木材组织是国际热带木材协定的实施与管理机构。总部设在日本神户。其职能包括:提供有利于成员国和国际社会有关热带木材的经济信息,提供市场情报以确保热带木材市场更高的透明度;同国际非热带木材商品组织保持紧密联系;进行贸易和环境方面的政策研究,如研究热带木材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的联系以及木材制品的认证;在由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立的政府间森林小组内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上起领导作用。国际木材组织的理事会和常设委员会活动的基本任务是制定有关森林的重建和管理,森林工业的经济信息和市场情报的项目,并加以实施;为热带木材方面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取得财政支持;进行可持续发展研究,为此,设立“巴厘伙伴基金”。
《国际热带木材协定》是国际社会为保护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实现可持续利用和养护热带森林及其遗传资源而订立的国际法律文件。该“协定”于1983年11月18日在日内瓦通过。1985年4月1日生效。我国于是1986年7月2日批准加入该“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