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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阳,男,1968年生,四川省蓬溪县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英国剑桥大学访问学者,日本立命馆大学特别研修生。历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二系)国际经济法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系总支委员、教师支部委员、国际经济法教研室支部书记;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院党总支委员;西南政法大学史迪威国际学院院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教授。兼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及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委员、重庆市“十五”、“十一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二届青年联合会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涉外及WTO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客座教授、四川外语学院兼职教授、重庆市沙坪坝区战略发展顾问等学术和社会职务。长期从事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学习、教学和研究工作,尤其以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及WTO法为专业特长。先后为研究生(含泰国、韩国和台湾地区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独立讲授《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技术转让法》、《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涉外经济法》、《金融法》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