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院校专业设置名称更改,法学专业不再允许成为专科院校设置,而司法助理就是这项规定的产物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法律应用技能。
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法律原理与技术、宪法、刑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原理、诉讼实务、证据原理与实务、法律辩论、法律文书、判例解析、证据实务、模拟审判、法律文书制作、司法实践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可设置的专业方向: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
就业面向: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岗位。
职业定义:
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法律应用。
职业概况:
报考司法助理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司法助理。其核心课程,包括法律原理与技术、宪法、刑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原理、诉讼实务、证据原理与实务、法律论辩、法律文书、判例解析、证据实务、模拟审判、法律文书制作等。设置的专业方向,包括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就业领域,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岗位。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初级司法助理、中级司法助理、高级司法助理。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初级司法助理: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中级司法助理:
1、已通过初级司法助理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司法助理:
1、已通过中级司法助理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