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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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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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资格的丧失(既,退伙的几种情形)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自愿退伙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1)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是由的出现

(2)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是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另外还有点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并且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合伙企业法》第45、46条的规定退伙,需要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2、除名退伙(既,开除……)的情形。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是由。

需注意的是,还是要遵循一定程序,并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3、法定退伙的情形。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的自然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相关资格丧失。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伙,在大陆地区的部分部队有“退伙”一词,指当月伙食费没有吃完以现金的形式返还给士兵和军官。你要问如果不退会去那里啦。当然充公进单位帐户。能退伙的部队不多。能退伙的部队往往待遇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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