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霞翟
叶霞翟(1913—1981),女,笔名叶苹,松阳西屏镇人。1929年,省立处州初级中学师范讲习科毕业后,在松阳县立成淑女子小学任教。1931年考入浙江大学农学院,后转浙江省警官学校。1939年上海光华大学毕业后,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系、威斯康星大学研究院学习,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44年回国任成都光华大学、金陵大学教授。1947年春与胡宗南结婚。
1949年去台湾,任“教育部”特约编纂、台北灵粮堂执事、“中央妇女工作指导会议执事委员”、“中央青年工作会兼任委员”。1962年应张其昀之邀,协助筹办中国文化学院,历任教授、训导主任、教务主任、家政系主任、家政研究所主任、副院长等职。1967年任台湾省立台北师范专科学校校长。1969年赴夏威夷东西文化中心和夏威夷大学研习特殊教育。中国国民党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委员。1970年,在台北师专开办智能不足儿童教育师资训练班,培养启智班师资。1974年出席在葡萄牙召开的欧洲区伤残重建会议。1976年,连任国民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1980年,从台北师专退休,专任文化大学家政研究所所长。1981年4月,选为国民党第十二届中央评议委员。
著作有《家政概论》、《家政学》、《新家政学》、《婚姻与家庭》及论文集、散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