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杰(1941~1967)出生于辽宁省金县大孤山乡马桥子村(今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5年参加“11·24”国防工程施工。他顶酷暑冒严寒,有一身“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硬骨头精神。
1967年3月28日,“11·24”工地某段出现塌方。赵志杰闻讯,忙与战士刘国吕、徐德君、副班长黄秀龙4人闯进险区,在抢险支胎中,发生大塌方,英勇牺牲,时年26岁。
赵志杰牺牲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追记二等功,并于工地山前立烈士碑,上书“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碑阴记述“11·24”战斗集体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