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壤发生学为指导,土壤属性为依据的一种土壤分类系统。中国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曾采用美国马伯特制订的的土壤分类;50年代初期开始,采用苏联的地理发生学土壤分类。1958年-1960年全国第一次土壤普查时,总结农民群众鉴别土壤农业性状的经验,提出了第一个农业土壤分类系统。1978年中国土壤学会提出了《全国土壤分类暂行草案》。在此基础上,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开始时,于1979年7月提出《暂拟土壤工作分类系统》(修改稿);在此次土壤普查的野外工作接近完成时,于1987年12月在太原召开土壤分类会议拟订出《中国土壤分类系统》,经过修改,于1992年定稿,确立了12个土纲、29个亚纲、61个土类和231个亚类的高级分类单元;基层分类单元为土属、土种和变种,而以土种为基本单元。
中国土壤系统分类十四个土纲:
1.有下列之一的有机土壤物质(土壤有机碳含量≥180 g/ kg 或≥[ 120g/ kg + (粘粒含量g/ kg ×0. 1) ] 。* 有机土(Histosols)
2.其他土壤中有水耕表层和水耕氧化还原层;或肥熟表层和磷质耕作淀积层;或灌淤表层;或堆垫表层。人为土(Anthrosols)
3.其他土壤在土表下100cm 范围内有灰化淀积层。灰土(Spodosols)
4.其他土壤在土表至60cm 或至更浅的石质接触面范围内60 %或更厚的土层具有火山灰特性。火山灰土(Andosls)
5.其他土壤中有上界在土表至150cm 范围内的铁铝层铁铝土( Ferralosols)
6.其他土壤中土表至50cm 范围内粘粒≥30 % ,且无石质或准石质接触面,土壤干燥时有宽度> 0. 5cm 的裂隙,和土表至100cm 范围内有滑擦面或自吞特征。变性土(Vertosols)
7.其他土壤有干旱表层和上界在土表至100cm 范围内的下列任一诊断层:盐积层、超盐积层、盐磐、石膏层、超石膏层、钙积层、超钙积层、钙磐、粘化层或雏形层。干旱土(Aridosols)
8.其他土壤中土表至30cm 范围内有盐积层,或土表至75cm 范围内有碱积层。盐成土(Halosols)
9.其他土壤中土表至50cm 范围内有一土层厚度≥10cm 有潜育特征。潜育土( Gleyosols)
10.其他土壤中有暗沃表层和均腐殖质特性,且矿质土表下180cm 或至更浅的石质或准石质接触面范围内盐基饱和度≥50 %。均腐土(Isohumosols)
11.其他土壤中有上界在土表至125cm 范围内的低活性富铁层。富铁土( Ferrosols)
12.其他土壤中有上界在土表至125cm 范围内的黏化层或黏磐。淋溶土(Argosols)
13.其他土壤中有雏形层;或矿质土表至100cm 范围内有如下任一诊断层:漂白层、钙积层、超钙积层、钙磐、石膏层、超石膏层、;或矿质土表下20 - 50cm 范围内有一土层( ≥10cm 厚) 的n 值< 0. 7 ;或粘粒含量< 80g/ kg ,并有有机表层;或暗沃表层;或暗瘠表层;或有永冻层和矿质土表至50cm 范围内有滞水土壤水分状况。雏形土(Cambosols)
14.其他土壤。新成土(Primosols)
*覆于火山物质之上和/ 或填充其间,且石质或准石质接触面直接位于火山物质之下; 或土表至50cm 范围内,其总厚度≥40cm(含火山物质) ; 或其厚度≥2/ 3 的土表至石质或准石质接触面总厚度,且矿质土层总厚度≤10cm; 或经常被水饱和,且上界在土表至40cm 范围内,其厚度≥40cm(高腐或半腐物质,或苔藓纤维< 3/ 4) 或≥60cm(苔藓纤维≥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