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马斯·布朗爵士于1605年10月19日生于伦敦,1682年去世。他的父亲是一位商人。布朗性格怪癖,常有新奇的想象,代表作《医生的宗教》、《瓮葬》等。
2、托马斯·布朗(Thomas Brown1778.01.09-1820.04.02),英国哲学家和联想主义心理学家。出生于苏格兰的柯库布里郡的柯克麦布雷克,逝于伦敦。他在爱丁堡长大,求学于伦敦,并在爱丁堡大学获得医学学位。
布朗是 J.斯图尔特的弟子和助手,并共同拥有道德哲学教授职位达 10 年之久。他的讲稿《人的心灵哲学演讲集》,在他死后不久即发行于世。他继承苏格兰的传统并把它转化为联想主义,对联想主义心理学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布朗把联想主义改称为提示原则。
“提示”即由此及彼、互相引起,是心的主动作用而不是观念间的粘合力。可分两种:一种是简单提示,如其他人所说的联想;另一种是关系提示,即知觉或设想两个对象时立即觉察到其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感不是感觉而是全新的经验、判断、推理和抽象等的关系提示。他指出,“提示”引起复杂的心理状态,不只是集合,而是如同化学反应那样的溶合,它的性质已与原成分完全不同。这一“心理化学”的见解对其后的 J.S.穆勒和冯特均有影响。
传统的联想律指出了联想的一般条件。他则提出九条决定某一特定联想的“次级联想律”:
原先感觉持续时间的长短;
它们的强烈程度;
经常的程度(频率);
时间的远近(近因原理);
常相伴随,很少例外的情况,容易记忆;
个人之间的天性差异;
个人情绪的暂时变异;
暂时的身体异常状况;
以往的生活和思想习惯。
其中前四条尤为重要,至今在心理学中仍占有一定地位。
布朗还是心理学史上著名的“勒格兰党派”三人小组中的第三位成员,其先行者分别为 T.里德和 D.斯图尔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