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黄学军,男,1949年8月生,山东寿光人。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主要经历:
1970年11月~1971年12月,山东省垦利县革委政治部干事;
1971年12月~1975年7月,共青团垦利县辛店公社委员会副书记、中共辛店公社委员会委员;
1975年7月~1977年8月,共青团垦利县委书记;
1977年8月~1978年5月,中共垦利县委常委、共青团垦利县委书记;
1978年5~12月,中共垦利县委常委、革委副主任
;1978年12月~1982年7月,共青团山东省惠民地委副书记(1980年9月~1982年7月,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2年7月~1984年8月,共青团惠民地委书记;
1984年8月~1986年4月,中共惠民地委农工部副部长;
1986年4月~1987年2月,中共山东省阳信县委副书记、阳信县人民政府县长;
1987年2月~1990年12月,中共阳信县委书记;
1990年12月~1992年12月,中共惠民地委委员、秘书长;
1992年12月~1995年8月,中共山东省滨州地委副书记;
1995年8月~1997年12月,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1993年7月~1996年7月,山东干部函授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正厅级)
1997年12月~1998年2月,中共青岛市委常委;
1998年2月~1999年10月,中共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6年7月~1998年1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课程);
1999年10~12月,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1999年12月以来,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
2006年12月,任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二、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黄学军[1],女,汉族,1970年2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1988.11—1994.05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科员(打字员)
1994.05—1996.07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
1996.07—2001.02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助审员
2001.02—2001.12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
2001.12—2005.5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审判长
2002.05—2005.05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
2005.05—2007.06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07.06—至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先后获得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广东优秀党员”等荣誉,2005年荣获“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
担任法官十年来,追求公平公正,以法理服人,办案数量和质量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屈一指。经她审理的2000多起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无一件错案。她灵活运用调解,保护弱势群体,被誉为“最善于定纷止争的法官”,被评为“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的典型。
2007年7月,中央政法委员会下发通知,号召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迅速开展向黄学军同志学习的活动。
三、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学军,男,1943年出生,大学学历,968年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洪都机械厂特设实验室副主任、主任,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副总特设师、总特设师、飞机试飞站站长、洪都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
四、江西宜丰县中医院肛肠科专家黄学军,男,1964年9月出生,江西宜丰人。毕业于北京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现任江西宜丰县中医院肛肠科学科带头人。为中国中医药学会江西省分会会员,江西省肛肠学会会员。主要业绩:1981年参加工作后继续随父学中医,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祖国医学理论知识,不断总结临床经验。被院领导于1985、1991年先后两次选派前往福建省泉州市中医院和江苏南京市中医院-全国中医肛肠病治疗中心进修深造。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对中医肛肠疾病诊治技术有独到之处。曾发表《五味消毒钦在内科临床运用》,该论文系第三届世界传统医学大会暨世界传统医学优秀成果大奖赛获奖作品,荣获第三届世界传统医药突出贡献国际优秀成果奖;以及《对瘘道旷置部分加压时间的认识》一文,在中华全国中医学会第八届全国肛肠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优秀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