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律】
指曾盛行于西北印度的小乘五部派所传持之律典。
(1)昙无德(Dharma-guptaka)部︰意译作法藏部。所传广律为《四分律》六十卷,戒本为《四分僧戒本》一卷、《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卷。上列四书均为姚秦·佛陀耶舍译出。
(2)萨婆多(Sarva^sti-va^da)部︰意译作说一切有部。所传广律为《十诵律》六十一卷(姚秦·弗若多罗、昙摩流支译,卑摩罗叉重校),戒本为《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一卷(姚秦·鸠摩罗什译)、《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一卷(刘宋·法显集出)、《根本说一切有部戒经》一卷(唐·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戒经》一卷(唐·义净译)。
(3)弥沙塞(Mahi^s/a^saka)部︰意译为化地部。所传广律为《五分律》三十卷(刘宋·佛陀什等译),戒本为《弥沙塞五分戒本》一卷(刘宋·佛陀什等译)、《五分比丘尼戒本》一卷(梁·明徽集)。
(4)迦叶遗(Kas/yapi^ya)部︰意译为饮光部。所传广律为《解脱律》(中国未传),戒本为《解脱戒经》一卷(元魏·般若流支译)。
(5)摩诃僧祇(Maha^-san%ghika)部︰意译作大众部。所传广律为《摩诃僧祇律》四十卷(东晋·法显、佛陀跋陀罗共译),戒本为《摩诃僧祇律大比丘戒本》一卷(东晋·佛陀跋陀罗译)、《摩诃僧祇比丘尼戒本》一卷(东晋·法显、觉贤共译)。
上列五部律中,有四部广律曾传译为中文。如再加上义净的《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则为我国现存的五部广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