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大夏:(1436—1516)字时雍,号东山,明华容县人。与王恕、马文生一起,称为“弘治三君子”。宪宗成化元年(1465)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后迁郎中。孝宗弘治二年(1489),升广东右布政使,亲往谕导、平息广西田州泗城土官岑猛谋反一事。迁浙江左布政使,以副都御史督治河道。旋以户部侍郎迁右都御史,清理宣府兵饷,尽革积弊,边塞得宁。因病退。再起为右都御史,总督两广。迁兵部尚书,改革军事,谏阻出兵蒙古,均获嘉纳。武宗即位,奏请裁抑太监,因不见用,遂辞官归。正德元年(1506 ),诏加太子太保。因得罪宦官刘谨,补谪戌肃州(今酒泉)。刘谨伏诛,后始得赦归。正德三年(1508)被宦官刘谨诬陷入狱,充军肃州。正德五年,刘遵以罪被诛,大夏赦还,复原官。正德十一年(1516 )卒,年 81 ,谥忠宣。著有 << 东行草 >> 、 << 西行草 >> 、 << 宣召录 >>
明代一些史籍,如万表《灼艾余集》、严从简《殊域周咨录》记载车驾郎中刘大夏藏匿郑和下西洋档案[1],而顾起元《客座赘语》则说刘忠宜公大夏焚毁郑和下西洋档案[2];究竟是藏匿还是焚毁,至今仍然是个谜。
刘大夏故事一则
东山刘大夏担任广东布政使时,当地官府的钱库巧立一种叫“羡余”钱的名目,从来不记在帐
上。以前担任布政使的都毫无顾忌地把这笔钱塞进自己的腰包,相互沿习,看作是无可非议的事。刘大夏刚上任时,打开府库清点,恰巧有他的前任没有拿完而剩下的一些“羡余”钱。管库的小吏便把这种成例向他报告,说这笔钱不必记入帐簿。刘大夏听后沉默了好一会,猛然大声喊道:“我刘大夏平时读书,有志于做好人,怎么遇上这件事,就沉思这么长时间?实在愧对古代贤人,算不得一个大丈夫了!”于是他命令管库小吏把这笔钱全数入帐,作为正式支销,自己分文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