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周 1912年生,河北省峰峰县临水镇东沟村人。1930年在磁县中学读书时参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员。1932年参加直南工农暴动,后在家乡开展地下工作。曾任团支书、区团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区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太行山区总农会副主席,五地委党校副校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太行山区五地委宣传、组织部长,河南登封、荥阳县委书记、郑州地委宣传部长等职。1949年南下到广西,先后任桂林地委、百色地委副书记、书记,1953年后任广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广西省委常委。1956年出席中共“八大”,1958年6月被划为“党内右派集团”成员之一,被开除党籍、撤消职务。 1974年5月16日在桂林逝世。1979年1月经中央批准,错划右派问题得到改正,恢复其政治名誉,承认其原来职务。
原中共广西省委常委,广西省组织部长。广西著名的大右派。 1957年,广西反右运动开展。继广西被错划的大右派,农工民主党广西的总代理人黄现璠之后。"1958年年初,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反右 派斗争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唯有广西的反右派还在升级。有一位省委领导成员提出,搞所谓反右派斗争的 补课”......,1958年6月,自治区党委召开第一届第三次党代表大会,继续批判“陈再励右派反党集团”,最后宣布开除陈再励(原副省长)、王梦周(原组织部长)、骆明(原宣传部长)、王浩(原文教部长)、廖原(原财贸部部长)、廖联原(原兵役局长)等同志的党籍,还有一部分同志受到留党察看、撤销职务和严重警告等处分。我受到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降级降薪的处分。会后,原组织部副部长李同文问我:“大会给你的处分,你觉得怎样"我说:“一个副省长被打成‘右派反党集团的头目’,省委八个部中六个部长被打成‘右派反党集团’成员和右派分子,其中四个部长被开除党籍,一个部长受留党察看处分,另一个部长被撤销职务,在省委内部处分这么多领导干部,在党史上是罕见的,在全国各省市中也是绝无仅有的。至于对我个人的处分,我的态度是,组织服从,意见保留。我深信历史是最公正的.总有一天会给我们作出正确的评价。”......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区党委才于1978年和1983年对他们错划为右派和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等问题进行平反,平反决定中说,陈再励、王梦周、骆明、王浩、廖原、廖联原等6位同志,当时在会上的发言基本符合事实.不属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他们作为省委成员,有意见在会议上讲,这是党的正常民主生活。他们互相间的来往,也不属于反党集团性质。因此,决定恢复陈再励、王梦周、骆明、王浩、廖原、廖联原等6位同志的政治名誉和党籍。对错划陈再励等6名同志为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1983年6月30日区党委作出平反决定。(决定)中说,1958年春,中共广西省委和当时属广东省管辖的钦州地区县以上机关,在开展反对右派斗争的同时,开展了反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1958年2月中共广西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6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把陈再励、骆明、廖联原、黄荣、陈岸和区镇同志在1957年6月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帮助省委总结和分析工作中的错误,同时对省委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发展少数民族山区的生产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正确的批评和合理的建议,说成“极力鼓吹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利用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情绪”来攻击党的民族工作,“抹杀”党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伟大成绩,“挑拨”民族关系,“分裂”广西各民族人民的团结,给陈再励、骆明、廖联原、黄荣、陈岸和区镇同志开除党籍或撤职、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这些都是完全错误的。区党委决定:撤销1958年6月30日中开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给陈再励、骆明、廖联原、黄荣、陈岸、区镇等同志彻底平反,推倒一切诬蔑不实之词,撤销对他们的处分,恢复他们的政治名誉。至此,所谓“陈再励右派反党集团”的问题得到彻底平反①。"
注:①黄荣撰《关于所谓“陈再励右派反党集团”的来龙去脉》 ,《广西党史》1999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