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视距
会车视距是指两辆对向行驶的汽车能在同一车道上相遇及时制动并停车所必须的安全视距。二、三、四级公路应满足会车视距的要求。制动并停车所必须的安全视距。二、三、四级公路应满足会车视距的要求。
会车视距由三部分组成:双方驾驶员反应时间所行驶的距离,双方汽车的制动距离,安全距离。
其计算式为:SH=(V1+V2)t/3.6+V21/(254φ+i1)+V22/(25φ-i2)+S0
式中:SH——会车视距(m);
V1、V2——在同一坡道上的上坡车和下坡车的车速(km/h);
i1、i2——在同一坡道上的上坡坡度和下坡坡度;
φ——轮胎与路面间的纵向摩阻系数;
t——反应时间,取2.5s;
S0——安全距离。
设两车车速相同,同一坡道上的坡度值相同,反应时间一样,计算结果大约是停车视距的两倍。因此。规定会车视距的长度不应小于停车视距的两倍。
二、三、四级公路在工程特殊困难或受其它条件采取分道行驶的地段,不采用会车视距,而采用停车视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