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有壬(1893-1935)
字寿田,湖南浏阳人,为唐才常之子。早年毕业于日本庆应大学。历任湖北省银行行长,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调查部主任。1927年10月,任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次长。1928年11月免职。1931年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2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四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并推为中央宣传委员会委员。1932年1月28日,日军发动“1.28事变”,进攻上海。在1.28事变中,时任国民政府中央政治会议秘书长唐有壬,竟向日本间谍川岛芳子出卖了上海国民党的中央银行业已濒于破产的情报以及国民政府希望停战的迫切愿望。川岛芳子认识到这一情报的战略意义,便连忙把这一情况报告了日本特务田中隆吉,田中又通过田代参谋长电告日本政府,结果使日本得以在优势下结束了1.28战事。事后,唐有壬以泄露情报罪受到追究,在他面临生命危险之际,唐有壬居然躲藏在川岛芳子家宅中达两周之久。在1.28事变中,唐有壬除了向日本出卖情报外,还和另一个大汉奸殷汝耕大搞汉奸外交,协定中文本是由他和殷汝耕起草,屡经修改,字斟句酌,煞费苦心,积极顺从日本主子的旨意。1934年2月,任外交部常务次长;11月任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委员。1935年3月,任中央银行理事会理事;同年1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也就在这一年,国民党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在此过程中,他在华北积极为日本主子鞍前马后奔忙,打探中方情报,还与汪精卫在电报中声称:...华北事件发生于中日空气好转之际可谓遗憾,但吾人深体日方内情,决不因此动摇中日提携之大方针,同时对广田外相之信仰亦决不因此而低减...。12月25日在上海寓所被爱国团体刺杀。是年4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