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称。有尚书、侍郎等官。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分审录、制勘、编置、宥恤、举叙、典狱、会计、都事八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有收发所,设员外郎、主事;承政、参议二厅。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所属有京师就等审判厅、检察厅与京师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等。
笑话军事旅游美容女性百态母婴家电游戏互联网财经美女干货家饰健康探索资源娱乐学院 数码美食景区养生手机购车首饰美妆装修情感篇厨房科普动物植物编程百科知道汽车珠宝 健康评测品位娱乐居家情感星座服饰美体奢侈品美容达人亲子图库折扣生活美食花嫁风景 | 首页 |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称。有尚书、侍郎等官。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分审录、制勘、编置、宥恤、举叙、典狱、会计、都事八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有收发所,设员外郎、主事;承政、参议二厅。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所属有京师就等审判厅、检察厅与京师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