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绪忠 男,1948年4月生,江苏省赣榆县人。连云港四季青律师事务所,主任、3级律师。“老三届”学生,1968年春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18年。先后任战士、班长、排长、团政洽处干事股长、营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处副主任等职。1986年转业后分配到法律顾问处工作。以勤奋好学,工作积极负责而受到好评。1986年报名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获得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同年参考全国律师资格统考而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通过函授获得本科学历。律师工作中擅于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10多年来承办的刑事案件,提出的辩护意见基本上都能得到法院采纳。其中宣告无罪的4件,撤回起诉的2件,改变定性的1件,免于刑事处罚的3件,减轻或从轻处罚并缓刑的12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代理的民事案件也以思路清楚,观点明确,说理充分受到各界好评。对法学理论有一定研究,撰写的《律师不正当竞争行为剖析与对策》、《我对律师职业道德的探讨》等论文分别在《法学天地》、《江苏律师》、《律师世界》等刊物上发表。案例分析《王××诈骗案——诈骗罪与不当得利》一文入选《定罪量刑之道——当代成功案例、公诉、辩护等法律透视》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