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国为补偿本国同样产品所交纳的某些捐税而对进口的同类商品所征收的关税。其目的在于平衡本国产品与进口产品的捐税负担。
一些国家通常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征收补偿税:①为平衡原料进口税的负担。若本国对某种制成品所使用的进口原料征收进口税,则当外国同类制成品进口时,也必须补交这种关税。例如,美国对毛织品进口征收混合税,其从价税部分是对毛织品进口而征收,从量税部分则在于平衡本国毛织品制造商进口羊毛原料时的关税负担 。 ② 平衡国内税的负担。例如,本国产品在国内已交纳国内税,则进口的同类产品也必须加征与国内税相等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