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最高考试机关,掌理考试、公务人员之铨叙、保障、抚恤、退休;及公务人员任免、考绩、级俸、升迁、褒奖之法制事项。
上述职权由考选部、铨叙部、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及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分别掌理。
考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考试委员十九人,任期六年,由最高领导人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笑话军事旅游美容女性百态母婴家电游戏互联网财经美女干货家饰健康探索资源娱乐学院 数码美食景区养生手机购车首饰美妆装修情感篇厨房科普动物植物编程百科知道汽车珠宝 健康评测品位娱乐居家情感星座服饰美体奢侈品美容达人亲子图库折扣生活美食花嫁风景 | 首页 |
民国时期的最高考试机关,掌理考试、公务人员之铨叙、保障、抚恤、退休;及公务人员任免、考绩、级俸、升迁、褒奖之法制事项。
上述职权由考选部、铨叙部、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及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分别掌理。
考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考试委员十九人,任期六年,由最高领导人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