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种取火的木材。
《尸子》卷上:“ 燧人 上观星辰,下察五木以为火。”
《隋书·王劭传》:“伏愿远遵先圣,於五时取五木以变火。”
唐 无名氏 《灌畦暇语》:“五木之火,皆寄传於木。”
2.古代博具。以斫木为子,一具五枚。古博戏樗蒲用五木掷采打马,其后则掷以决胜负。后世所用骰子相传即由五木演变而来。
五木古代樗蒲博戏用具。因为是木制的五子,故名五木。后世亦有用石、玉、象牙或骨制的。现已失传。据宋程大昌《演繁露》记载它的形状是两头尖,所以能够转跃中间两面平广可以镂采,一面涂黑画犊,一面涂白画雉。投子时,最高采称为卢,须五子皆黑;次等称为雉,须四黑一白;若黑白相寻,又次一等,或称为枭、或称为犍。后世对五木加以改制,截去两头尖端,蹙长为方,由二面成为六面,演化成另一种赌具骰子。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忿狷》:“ 桓宣武 与袁彦道樗蒲, 袁彦道 齿不合,遂厉声掷去五木。”
唐 元稹 《酬孝甫见赠》诗之三:“十岁荒狂任博徒,挼莎五木掷枭庐。”
宋 程大昌 《演繁露·投五木琼橩玖骰》:“古惟斲木为子,一具凡五子,故名五木。后世转而用石,用玉,用象,用骨。”
《儿女英雄传》第十八回:“渐次学到手谈、象戏、五木、双陆、弹棋。”参阅 唐 李翱 《五木经》。
3.古代束身的刑具。《太平广记》卷二七九引 五代 景焕 《野人闲话》:“见有数人引入 刘公 ,则五木备体。” 宋 洪迈 《夷坚丁志·玉女喜神术》:“命加械杻,囚诸狱……少顷雾散,唯五木狼藉於地,道士不见矣。”《明史·杨爵传》:“关以五木,死一夕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