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士军衔各国军士军衔中的一个级别称号。该词源于拉丁语“服务者”。中士作为军衔等级称号,最初在法军中设置,尔后出现于德国和英国军队。

17世纪30年代开始在俄国新制团,1716年开始在俄国正规军中也曾设此衔,1722年彼得一世颁布的《官级表》中,取消了中士衔称,军士军衔设下级准尉、司务长、上士、下士四级。中士军衔各国军队普遍设置,有的国家还将中士划分为若干等级,如巴拉圭分一级、二级中士,奥地利的中士分为一、二、三级。
中国中士军衔
1.晚清军衔制中的中士
1905年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从而形成了我国最早的军衔等级。1909年11月,军咨处奏请朝廷设立军士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
2.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军衔制中的中士
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沿用晚清军衔制,并做了一些调整,其中军士原分为两级: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后,又对军衔等级和称谓做了修改,军士改为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2.北洋政府军衔制中的中士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在南京临时政府军衔制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3.国民政府军衔制中的中士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中的中士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可晋升为中士军衔。
1998年12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取消军士和士官军衔,新的士官军衔改为一级至六级士官。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称谓由低至高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医师称谓中国周代医生的职称。“中士”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冢宰》。周代医士根据医疗水平和服务对象之不同分为上、中、下士三个等级。中士级别居中,一般担任食医和疾医。
贵族官阶中国周代,卿大夫以下为士,分上士、中士、下士,中士与下士合称官师。《礼记·祭法》:“适(嫡)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注云:“适士,上士也;官师,中士、下士。”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各官府均置中士。中士之秩为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