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医院骑士团全称是“耶路撒冷圣约翰医院骑士团”,又被称为圣约翰骑士团或善堂骑士团,是最为古老的军事修会,代表罗马教廷。医院修会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前就成立了。约1070年,一些阿马尔菲商人在耶路撒冷的圣墓教堂附近,建造了两座修道院和一个招待所,让朝圣者居住。招待所就是医院的前身。1099年,法国贵族Gerard和几名同伴占据了教堂附近的医院,用来照料伤患和朝圣者。1113年,教廷承认他们是独立的修会,并赐予他们一系列的经济、政治特权,如无需缴纳什一税,无需接受任何政权的领导,只受教皇节制。医院骑士团的会规以圣奥古斯丁修会的会规为基础制定。骑士团的成员分为教士、骑士和士官,以及会友。骑士团由一位大团长(Grand Master)统治,并有教士会议和八位法官协助。其组织和圣殿骑士团十分相似。
马耳他骑士团或马耳他主权军事教团的全名为耶路撒冷、罗得岛及马耳他圣若望独立军事医院骑士团 (拉丁语:Sovrano Militare Ordine Ospedaliero di San Giovanni di Gerusalemme),该组织初於1080年在耶路撒冷成立阿马尔菲医院,其目的是帮助及提供前往圣地朝圣的穷人与病人。在1099年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占领耶路撒冷後便成为一天主教军事修士会。在之後陆续丧失天主教圣地的情形下移至罗得岛,但还是保持其主权独立地位,之後再迁往马耳他,该地当时是西班牙驻西西里岛总督的行政中心。纵使最後骑士团遭拿破仑逐出马耳他岛,但存活下来的团员依旧继续活动。在当时骑士团的女爵只是骑士的辅佐而已,而马耳他骑士团是整个圣传的承接者。
耶路撒冷、罗得岛及马耳他圣若望独立军事医院骑士团,较为人熟悉的名字是马耳他骑士团,它是受国际法所接受的主权独立天主教修道会,并于1994年8月24日成为联合国的长期观察员,但其主权地位受到一些学者的争论[1]。马耳他骑士团是中古世纪医院骑士团的主要传承者,而现在则是以一宗教慈善医疗组织在运作。
耶路撒冷、罗得岛及马耳他圣若望独立军事医院骑士团是正式全名,但较常称为马耳他骑士团,中国官方译为马耳他军事主权教团。马耳他骑士团在世界各地有许多修道院及分会,但也有部份与骑士团本身无任何关系,包括一些使用马耳他骑士团当组织名的诈骗集团。
组织旗帜分为国家旗及代表旗。国旗是红色长方形内有一白色十字,又叫做圣若望旗。根据约瑟波赛(Giuseppe Bosio)所撰写的骑士团史一书中纪录,1130年教宗英诺森二世颁布教令,参与战争的宗教组织均需佩有白色十字的红色盾牌,教宗亚历山大四世后来强迫1259名获准参战的骑士穿上拥有白色十字的红披风,自此之後白色十字渐成为骑士团的正式符号。现在该旗帜飞扬在位于罗马的主权独立机关顶端,且用於大教长或政务议会成员的官方会议上。代表旗用於修道院正副院长、六十四个国际分会及一百多个驻外机构,还有在世界各地的医院、医学中心及门诊部、救护组织、基金会和特殊联合单位。图案是八角十字配红色底,第一次使用八角十字图案是用於第廿五任大教长维拉瑞特时发行的硬币上。
教会徽章分为骑士徽章和代表徽章,第七十八任大教长有个人专属徽章。正式骑士徽章图案是八角十字位于红色椭圆形内部,周围被玫瑰经图腾包围,最外围是皇家布幔及顶端有个皇冠。该徽章用于修道院正副院长、国际分会及驻外代表机构。另一个徽章是用于遍布世界各地的医护人员及人道援助工作者,图案是一个白色八角十字位于红色盾型内。
早期的发展医院骑士团成立时只是一个行善的组织,从1120年才开始作为一个军事修会进行活动:保护朝圣者免受撒拉逊人
14世纪时的骑士团领导阶层画像(中世纪欧洲对阿拉伯人的蔑称,意为住在帐篷里的人)攻击,守卫道路。骑士暨教士主要从贵族中招募,参加圣地的战斗。从1126年起,已有文献提及这个修会拥有军事审判权。十年后,修会奉富尔克国王之命,守卫阿什克伦附近的贝特吉伯兰城堡。在 1153年以前,修会以圣奥古斯都的教规为基础,制订了自己的教规。最终,骑士团发展成为耶路撒冷王国的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对耶路撒冷的政局也有很大的影响力。它在耶路撒冷王国拥有7座大的要塞,140多座其它建筑。耶路撒冷王国国王博度安四世(即《天国王朝》里那个有麻风病的年轻国王)去世后,当时医院骑士团的大团长罗杰·德·穆兰(Roger de Moulins)反对居伊(Guido von Lusignan)继任,可惜没有成功。后来在1187年哈丁之战中,医院骑士团也派出主力参战,由于指挥上的失误,包括医院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在内的基督教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医院骑士团大团长Roger de Moulins战死。
由于巴勒斯坦的基督教王国被阿拉伯人击败,1291年,骑士团放弃了巴勒斯坦,前往塞浦路斯,在那儿没呆多久,1309年又撤到罗德岛。在罗德岛,骑士团用海军阻止了穆斯林向东地中海地区的扩
医院骑士团1291年阿卡防卫战张。当1453年君士坦丁堡落入土耳其人的手里时,罗德岛上的圣约翰骑士团是整个东地中海地区唯一的基督教力量。在罗德岛的抵抗一直持续到1522年。那一年,苏莱曼大帝指挥20万军队乘坐着400艘战舰来到罗德岛,而岛上的骑士团只有7000名士兵,虽然实力对比悬殊,但骑士团愣是独立坚守了6个月,土耳其军队至少有5万人在战斗中丧生。最后骑士团与土耳其人达成协议,骑士团撤出罗德岛,前往欧洲。
中期:马耳他骑士团在欧洲的7年时间里,他们多次迁徙,居无定所。到1530年,奉教皇克莱门特八世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命令,医院骑士团来到马耳他岛,每年象征性地向两西西里王国缴纳1马耳他鹰币作为租金,在岛上骑士团建立了马耳他骑士团国(Sovereign Military Order of Malta,缩写为S.M.O.M)。土耳其人对骑士团的卷土重来显然很不安,1565年,土耳其人派出大军进攻马耳他。这场大战一开始和上次在罗德岛的大战很相似:骑士团苦苦支撑,绝大多数城市都被摧毁,骑士团成员有一半战死。就在骑士团眼看要支撑不住时,从西班牙来了一支援军,战场局势顿时扭转,土耳其军队仓惶撤退,损失达到3万余人。这次大胜使马耳他骑士团国获得了一段时间的和平局面。1571年,土耳其人自以为海军发展得差不多了,再次起兵,企图消灭骑士团。不过这次他们败得更惨:还没到马耳他,在海上就遇上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土耳其舰队几乎全被击沉或俘虏。此后马耳他骑士团国进入鼎盛时期,帆上标有马耳他八角十字的战船在地中海横行无阻。
骑士团在马耳他岛的统治一直持续到18世纪,1798年6月11日,拿破仑迫使医院骑士团投降,占领了马耳他岛,岛上骑士团的教堂和修道院被法军洗劫一空。骑士团的大部分成员前往俄罗斯,在那里,俄罗斯沙皇保罗一世给予他们以庇护,而骑士团则选举保罗一世为新的骑士团大团长。
后期与现状离开了马耳他岛之后,骑士团失去了领土,但作为一个组织仍然存在。1834年骑士团在罗马重建总部,终于再次稳定下来。骑士团的军事使命已经完结,此后主要从事慈善事业。今天,马耳他骑士团国仍然是联合国的会员国,它设在罗马的总部马耳他大厦是它唯一的领土——它可能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了。
宗教革命后,以德意志为首的新教国家的医院骑士团从骑士团总部独立出去,但仍然保持圣约翰骑士团的称号。信仰天主教的马耳他骑士团则是医院骑士团的直接继承者。
口号与标志医院骑士团的口号是“守卫信仰,帮助苦难(Defence of the faith and assistance to the sufferring)”。医院骑士团最初的标志是黑底白色的八角十字,到13世纪中期开始则普遍使用红底白色的八角十字,这种八角十字也因骑士团之名被称为“马耳他十字”。
政治
马耳他骑士团为一宗教及慈善性质且受国际法承认之主权实体(Sovereign Entity),该组织被赋予发行自己的护照、邮票、公共建筑及司法独立等权利。宪法由骑士团宪章及骑士法规所组成,现行宪法是1997年修改过的版本。
首长
大教长(The Prince and Grand Master)由国务委员会选举出,终身职。大教长必需奉献自己投入组织事务,并且是全体成员对宗教虔诚信仰的表率,与政务会议同为行政中枢。大教长的行政权限并不包括公布骑士团宪章、政府令、医疗事务及向教宗报告骑士需求、选举政务议员、缔结国际条约及召开大议会。与骑士团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均承认大教长为骑士团最高领袖,其头衔是由宗座所赠与的,且罗马天主教会赋予其枢机主教地位。
事务大臣(The Grand Commander)职责为传播信念、监督管理各教区之骑士与女爵及向教宗报告骑士团事务,同时也管理总部马耳他宫周围之礼拜堂和朝圣事务,也签署公文和大教长之无法律效力文件。
外务大臣(The Grand Chancellor)职掌内政及外交,负责对外一切事务及他国或第三团体与政府沟通的中间人。
医务大臣(The Grand Hospitaller)职掌卫生、社会、人道援助及国际合作事务,是各地修道院、国际分会及其他组织负责人道援助的最高指挥官,并确保天主教受到尊重。
财务大臣(The Receiver of the Common Treasure)职掌财政与预算事务,负责组织与各地分会合作之开销并监督审计部。财务大臣需向审计部和大教长做经济、财政和预算报告,并将讯息传给政务会议,同时也监督组织财产收纳、宴请支出及捐献收入,大教长的礼物也由财务大臣管理,另外骑士团之邮政、居住、科技事务、马耳他宫和其他财产建筑也由财务大臣督导。
行政
其政府系由以下机关所组成:
国务委员会(Council Complete of State)主要是选举大教长或大教长代理人,根据宪章第二十三条表示,选举系不记名投票,获过半票数者即当选。拥有投票权的成员为大教长代理人或过渡期大教长、政务议员、主教、修道院长、法警及两名代表小型修道院的骑士和十五名国际分会的代表。
大议会(General Chapter)主要是每五年召开选举政务议员、政策委员及审计员,负责修改及讨论宪章及法规和一些重要性议题如宗教地位、人道医疗计画及对外关系事务。大议会系由各修道院正副院长及各国际分会代表组成。
政务议会(Sovereign Council)是骑士团的行政中枢,由大教长、事务大臣、外务大臣、医务大臣及财务大臣和由大议会选出之五名成员共十人组成。政务会议由大教长召开,每年最少六次或有特别要求亦需开会。
政策委员会(Government Council)只是政务议会的建议委员会,提供政治、宗教、医疗合作及外交事务的方案,主席亦为大教长,每年最少召开两次会议。委员会由六个经大议会于不同地域选出的骑士组成。
审计部(Board of Auditors)负责监督及查核组织收入、支出及财产,由部长、四名常任委员及两名非常委员组成,由大议会选出合法且富有专业经济及财政背景的骑士组成。审计部同时也是财务大臣的建议委员会。
传播部(Communications Board)监督组织内部及外部之传播活动,并协助外务大臣之发展宣传事务,由部长及六名由组织选出在传播、管理、公共关系和媒体事务等领域有专业能力的委员。
立法
法务办公室(The Office of Advocate General)是根据法规成立的合法协调机关,由独立且熟悉组织事务的专业法学家及学者组织,成员为法务长和两名办事员,三者均由大教长指派并经政务议会同意任命,每三年选举一次。每当组织碰到特别复杂法律事务或必要案件时均需向该办公室寻求协助。
司法
司法委员会(Juridical Council)负责提供大教长有关司法方面之专业知识,也是政务会议的司法咨询机构。由正副主席、秘书长和四名委员组成,其成员均由政务会议向大教长推荐任命,被推荐的骑士在宪章、国际法及教规方面都有专业学问。
独立法院(Magistral Courts)由院长、法官及陪审团所组成,其人选由大教长指派且经政务议会同意任命,审判常规依照教廷之规定,若国际法及宪章未提及之要求,独立法院通常也是国际纠纷的仲裁机关。
外交
马耳他骑士团的特殊历史及现世非常态情况而言,其争论有个大致的定义即马耳他骑士团为一主权实体比为一个国家的定位更恰当。骑士团共有两栋享有治外法权的建筑位于罗马,一为总部马耳他宫,是大教长官邸及政府行政中心。一为马耳他部,主管者为罗马修道院院长,该部是马耳他骑士团外交部,也是驻意大利兼驻驻教廷大使馆。
马耳他骑士团不像教廷还拥有梵蒂冈城,自1789年失去马耳他岛后,骑士团就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领土。联合国并未将其分类为正式会员国家,而是将其视为长期受邀之实体与国际组织。像是国际电信联盟有将准司法独立实体如联合国及巴勒斯坦排进国际呼号系列画分表,但是马耳他骑士团却没有,最后国际电信联盟将其画出国家分类,并给予非官方性的无线电台呼号1A0。
虽然大部份的学者均接受国际法对马耳他骑士团主权独立地位的解释,而马耳他骑士团也享有派驻特命全权大使之权利,但在德国国际法学专家温格勒博士(Dr. Wilhelm Wengler)所著的国际法(Völkerrecht)一书中指出,拒绝马耳他骑士团派遣的大使等于是承认其为国家地位。教廷於1953年曾宣布马耳他骑士团为以神之名之功能组织,因此事实上骑士团应该是相对於海外领地之地位。
马耳他骑士团目前与世界上九十八个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其中大多数都不是以天主教为主要信仰之国家,另外与六个国家有特殊关系。马耳他骑士团与欧洲联盟及国际红十字会一样依照国际法以非国家身份参与国际组织。教廷为表示其主权独立地位,因此各国驻意大利大使不得兼为驻教廷大使,而意大利也是唯一在自己首都派驻大使的国家,但马耳他骑士团的情形则更为特殊,通常各国驻教廷大使均兼为驻马耳他骑士团大使。
驻外机构
由於马耳他骑士团特殊的国际法人地位,所以在建交国之驻外馆处是称为外交代表处(Representation Diplomatic),而不是像一般国家使用大使馆(Embassy)来称呼,另外与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摩纳哥及瑞士六国有官方往来而未建交,因此驻外机构称为代表团(Delegation),在俄罗斯虽未建交但保有特殊外交关系。国际分会部份在有些国家会不只一个,而名称就会以驻在地名为名。
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阿富汗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阿根廷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阿尔巴尼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亚美尼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奥地利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白俄罗斯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比利时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驻白俄罗斯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贝宁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玻利维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巴西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保加利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布基纳法索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柬埔寨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喀麦隆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佛德角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中非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乍德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智利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哥伦比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科摩罗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刚果民主共和国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哥斯达黎加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科特迪瓦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克罗地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古巴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捷克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多米尼加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厄瓜多尔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埃及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萨尔瓦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赤道几内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埃塞俄比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法国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驻加蓬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格鲁吉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德国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驻危地马拉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几内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圭亚那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海地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洪都拉斯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教廷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匈牙利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意大利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约旦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哈萨克斯坦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拉脱维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黎巴嫩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利比里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列支敦士登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立陶宛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卢森堡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驻马其顿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马达加斯加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马里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马耳他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马绍尔群岛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摩纳哥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驻摩洛哥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莫桑比克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尼加拉瓜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尼日尔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巴拿马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巴拉圭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秘鲁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菲律宾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波兰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葡萄牙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罗马尼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俄罗斯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驻圣卢西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圣马力诺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塞内加尔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塞尔维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塞舌尔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斯洛伐克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斯洛文尼亚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西班牙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苏里南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瑞士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驻泰国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东帝汶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多哥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美国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驻乌拉圭外交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驻委内瑞拉外交代表处
常驻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驻欧盟代表处
马耳他骑士团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常驻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及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
马耳他骑士团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及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
国际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阿根廷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澳大利亚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比利时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玻利维亚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巴西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加拿大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智利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哥伦比亚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哥斯达黎加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古巴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多米尼加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厄瓜多尔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萨尔瓦多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法国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德国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危地马拉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洪都拉斯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匈牙利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爱尔兰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马耳他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墨西哥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摩纳哥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荷兰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尼加拉瓜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巴拿马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巴拉圭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菲律宾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波兰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葡萄牙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罗马尼亚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新加坡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斯洛文尼亚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西班牙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瑞典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瑞士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驻英国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美国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乌拉圭分会
马耳他骑士团委内瑞拉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