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陈某发现有名陌生男子在撬自家房门,怀疑是小偷,赶紧向物业求助。看到有物业保安追赶,秦某跳入河中,被救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
事后,秦某家属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保安在追赶过程中并无过错行为,其追赶行为与秦某的死亡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网友评论:
1.这家人脸皮比城墙有厚,好意思索赔,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样的三观让人大跌眼镜。
2.好好笑 自己偷东西下一秒遭天谴还要别人赔钱???????
3.以后小偷来我家偷东西,我还得说大哥您慢走,注意安全。。。
4.如果这案子能赢,以后没人敢打扰小偷作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