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孩子,是父母的天性。这份爱中不仅要包含理智与宽存,更应松紧有度,要为儿女们在“可以”和“不可以”之间划一条清楚的界限,使他们的行为有章可循,学会忍受一时的不舒服、烦心事,甚至忍受必要的痛苦,因此,对孩子如下的几种行为,一定要及时制止,绝不能手软,更不能把宽容演变成纵容——
得不到就动手
孩子们在玩沙子,其中一个抢起小伙伴的玩具推土机,未果,一口就咬向对方的小手。结果,推土机如愿到手。
达标做法:对咬人的孩子,父母一定要严肃批评,让他知道,咬人是不对的,已经对小朋友造成了伤害,必须亲自道歉;同时,让他明白,小朋友如果不愿意把玩具借给自己玩,他应该学会接受这种不如意。
除了批评和讲道理,一定的惩罚必不可少,并将与惩罚相反的待遇呈现在他眼前:呵护和安抚被咬的孩子。从而令孩子懂得,攻击他人不但不可能得逞,也得不到任何好处,进而自觉摒弃攻击性行为。
顺手牵羊
孩子给你看一双袖珍水晶鞋,告诉你那是从小朋友家的地上捡的。
达标做法:立即带孩子归还物品,让他亲自道歉:“对不起,我把你的东西拿回家玩了,现在还给你,请原谅。”借助“物归原主的过程,让孩子学会勇于承认错误。
3、4岁的孩子没有“物权”概念和所属意识,自认为喜欢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对此,父母千万不要采取“下不为例”的态度。记住那句古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