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卸载不需要的软件
彻底卸载那些不需要或者不使用的软件,系统会变得更容易管理。如果系统是用软件包管理器安装的(例如RPM或者Debian dpkg格式),直接卸载不需要的软件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例如,在一个使用.deb包格式的系统上,你可以用“dpkg --remove gpm”命令卸载gpm。
手工卸载软件就要复杂得多。例如,如果你不需要任何X服务器和X客户程序,此时你就得从/usr/X11R6/bin/等目录删除它们。有些完美主义者把所有不需要的工具、配置文件和程序都从系统中清理了出去,但我认为你没有必要做得如此彻底和极端。
判断哪些程序不再需要并保证这些程序不会在系统启动的时候自动运行,这需要不少时间。然而,即使你已经将这些软件配置成了不再启动,但它们可能还在运行之中。通过适当的System V脚本加上“stop”命令行选项,你可以关闭这些程序。(假设你还没有删除这些脚本,被删除的只是符号连接。)例如,要停止sendmail,你可以执行“/etc/rc.d/rc.d/sendmail stop”。当然,你还可以用ps找出PID,然后用kill关闭进程;或者,如果你的系统有killall命令,你可以用进程名字作为参数关闭进程。
如果你为了保证系统启动时,只有那些必需的程序启动、所有其他程序都没有启动,为此对系统作了重大修改,那么再次对系统进行测试是较为稳妥的做法。测试方法包括重新启动,或者关闭所有进程再执行适当的rc脚本启动各个进程,或者用init切换运行模式(或运行级别)。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