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2006年中国公安机关将主动履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责,实施“全程打击”“精确打击”的执法战略,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全新工作格局。
日前,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在上海举行,会议由公安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联合主办。
来自国际刑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政府和执法机构的官员和专家出席。
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表示,2006年,公安部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协调领导小组,部署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专项行动,将依法及时、准确地侦破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同时,公安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指挥机制,职责明确、衔接紧密的配合机制,沟通便捷、运转高效的协作机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这次论坛上,中国公安机关与各个国家、各相关部门增进理解,达成共识,共同采取务实、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携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上海宣言》。宣言倡导各国执法机构、工商界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共同制定更加适宜的合作策略和计划,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全球化问题。
包括加强线索通报和情报交换,对跨国、跨地区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和全程打击;针对重大跨国(境)犯罪活动,合作开展“控制下交付”战略,摧毁生产、储运、进出口、销售等各个环节和整个跨国犯罪网络,建立联合打击跨国(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国际合作格局;加强对可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生产设备进行跟踪备案,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发生;建立各国执法机构之间的联络制度,积极开展协助调查取证、通报犯罪线索、交流信息情报、提供司法协助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打击跨国跨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介绍,今年中国将继续开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其重点将放在打击网络贩卖假冒商品、盗版制品犯罪。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协助有关部门查处55起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盗版制品等案件,严厉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另外,配合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查处行政案件126起,接受相关部门移送的刑事案件18起,主动发现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47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当前,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类型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利用互联网实施传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如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商品,包括假冒知名商标药品、农资、烟草,盗版光盘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作品电子版。如电子图书、MP3、电影、软件等。二是信息网络技术给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带来了新的类型,主要包括架设侵权网络应用服务,绕过电子信息和应用程序保护技术措施等。专利权犯罪在信息网络技术领域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如侵犯软件专利权。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继续组织专项打击行动。通过网上违法犯罪举报网站广泛搜集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