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偶然搜索自己的名字,发现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辱骂。陈堂发与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博客网联系后,被告知该文章不能删除。近日,陈堂发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成为“中国博客第一案”。笔者并不是“严刑峻法”的鼓吹者,但面对越来越多的诽谤、色情、暴力、知识产权纠纷、安全等博客污染问题,还是希望通过立法形式加以规范。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博客浪潮在全球兴起,博客在中国也开始步入大众视野。2005年全球博客数量突破了1亿个,在中国,这一数字达到了1600万个。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申请开通自己的博客,通过不断更新的文字或图片与人交流。当博客以独立的传播媒体形态出现的时候,人们发现它已经正在改变着我们的一切。博客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又再一次表现出它的未来的生命力,并以自己的方式给世界带来了新变化与刺激。然而,在这股博客浪潮中也难免泥沙俱下,博客传播色情、暴力、泄露秘密、诽谤他人的事件屡见不鲜,“中国博客第一案”就是其中的典型,不仅如此,有报道称,就在今年1月,一个旅美博士在自己的博客上传授原子弹的制作方法。在这些影响博客发展的问题面前,除了博客自身要提高道德水准、法律意识之外,加强监管不可避免,立法规范迫在眉睫。
博客作为互联网上的新现象,具有开放、自由、流动、匿名等特点,管理起来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先发展而后规范非常必要,极度的自由无疑将引发无序、导致更多问题。博客世界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将直接决定博客的未来命运,也将直接决定未来互联网发展,乃至网络社会化进程的步伐和方向。如果不加约束,任其自由发展,个别博客的不良言行可能影响整个博客世界的信誉,从而最终降低博客的力量、扼杀博客的前途。对于游走在自由边缘的博客来说,其实,严加管制、立法规范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当然这种监管和立法必须建立在支持和鼓励博客健康发展的前提下。通过监督和立法,打击和淘汰一批非法违规博客,才能更好地维护合法博客的自由,才能增强合法博客的影响力。表面上看,目前这种缺乏法律规范的博客相对自由,但是实际上这种良莠不齐式的博客极大地阻碍了博客的健康发展。
目前,通过立法规范博客的发展,已成为互联网发达国家的共识,去年11月份美国国会就拟出台博客法案,此前,新加坡也有对随意发表观点的博客起诉的案例。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在借鉴国外立法规范博客经验之时,不可一味地借用其管制的方面,即不允许博客做什么,还要吸取其放开的一面,即允许博客做什么。只有合理监管与适度放开的立法才是保障博客健康发展的良法,否则这样的立法就悖离了立法的初衷,违反了互联网的发展规律,其结果也只会阻碍博客的发展。
在这个全民博客时代,博客是自由精神的集中体现,但自由也要面临约束。让博客在法律的规范下得到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最终成为互联网上的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