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东部时间2月15日(北京时间2月16日)消息:微软公司在星期三对欧洲委员会发起攻击,指责它无视证据以及不按正当程序办事。
在星期三下午,微软公司在给欧洲委员会的回复中解释了为什么它确信它已经遵守执行了2004年反垄断案的判决决定的理由。
微软公司在回复中声称,欧洲委员会在去年12月时曾经警告微软公司如果不提供服务器互用性方面的“完整的和精确的”技术规范,那么它将面临罚款的处罚。但是当时欧洲委员会根本没有详细查看微软公司提交的那些最新文件。
微软公司在回复中说:“当欧洲委员会在2005年12月21日发表否决声明的时候,欧洲委员会及其专家小组甚至都还没仔细读过微软公司在2005年12月15日提交的那些最新文件。”
微软公司还声称,之前欧洲委员会也没有给它足够的时间来对委员会考虑的问题作出回复,因此也就“没按法定诉讼程序给微软公司自辩的机会”。
微软公司在回复中指出:“欧洲委员会等待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通知微软公司它必须对那些技术文件做一定的修改,然后只给微软公司几个星期的时间来进行大规模的修改工作。”
微软公司也已经对欧洲委员会提出起诉,控告它再三拒绝给出它的要求和有关问题的清晰明确的定义。微软公司声称它已经提供了“明显的证据来证明微软公司完全遵守和执行了2004年反垄断案判决中关于让它公开技术文件的命令”。“
欧洲委员会称,它将“认真考虑微软公司在今天提交的回复”,但是它否认了微软公司关于它在最后一次发表否决声明之前根本没有阅读微软公司提交的最新文件的说法。
欧洲委员会发表声明说:“微软公司在今天发表的声明中说欧洲委员会和专家小组都没有阅读过微软公司在12月15日提交的最新版本的技术文件。而实际上,这份技术文件直到12月26日才递交到欧洲委员会,在时间上比规定的最后期限12月15日晚了11天,比欧洲委员会发表否决声明的时间晚了5天。”
它补充说,微软公司这次提交的新技术文件只解决了格式上的问题,因此它实际上与上次委员会否决掉的技术文件没什么两样。
对于微软公司提出的欧洲委员会没有给它足够的时间来消除欧洲委员会的顾虑的说法,欧洲委员会也予以了驳回。
欧洲委员会声称:“法院在2004年12月22日一审中驳回了微软公司采取临时措施的要求之后,微软公司就必须遵守欧洲委员会在2004年3月作出的决定。在那之后,欧洲委员会再三提醒微软公司必须提供完整的和精确的技术规范。”
“举个例子,在2005年6月,欧洲委员会将其专家小组得出的第一份报告发给了微软公司,向微软公司表示了他们非常怀疑那份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精确性。”
欧洲委员会还指出,尽管微软公司声称它已经提供了明显的证据来说明它完全遵守了委员会以前作出的决定,但是这个评价本身就只能由欧洲委员会自己来做。
欧洲委员会说:“微软公司是否遵守了欧洲委员会在2004年3月作出的决定这个问题,当然应该由欧洲委员会来裁决,而不是由微软公司自己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