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无线网卡代理商开始销售一种WAP笔记本上网卡,这种卡只需客户笔记本上安装一个虚拟网卡,就能将数据包封装后经WAP发到提供服务的SP,SP在服务器上对上网请求进行代理转接实现漫游上网。其上网速度能够保证在512K以上,并且网络租用费用相比ADSL也要便宜,能够在全国几乎所有的省份进行漫游。
这种新型的应用似乎预示着又一场“通信战争”要开始了。
使用“又一场”的原因是因为这种没有硝烟的战争从2003年就已经开始了。当时一些单位开始利用廉价的互联网通信资源开始进行非法的VoIP经营。2003年年底,采用技术检测、封堵VoIP的产品在深圳首先推出。目前国内外已经有近二十家公司推出了各类VoIP监测设备。
除了VoIP业务以外,针对P2P软件业务也有厂商开始推出检测与限制设备,同时IPTV也遭到封杀。而服务提供商纷纷采用非标协议,私有协议,加密协议等方式来应战技术查封。
战争也许会一直进行下去,因为只要存在着利润,或者只要存在网络通信与其他通信之间的利润差,新的应用就一定会出现,封杀这个只能治标的方法似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而其深层次原因则在于,这些应用将导致“二八”效应向“一九”效应转变,这种雪上加霜的转变对于运营商来说无疑是痛苦的。
电信在购置设备和覆盖接入用户时本来可以比较好地利用少量资源动态分配的方法来减少投入,扩大用户群,而P2P和IPTV等应用将直接导致整个网络流量的剧增,传统的、最大20%用户同时在线的话音业务模式行不通了。P2P的流量往往占到了60%到80%,24小时采用P2P下载的用户群比比皆是,国内大部分省市都面临着设备升级与二期扩容的重任。
不过毕竟电信业的设备、网络、服务与业务都在“摩尔定律”的作用下发展,但思想上是否保持了“与时俱进”就不得而知了。
互联数据网络必然是未来通信的承载体,封杀并不是长久有效之计,而且封杀的同时也限制了国内相关企业的研发与设备制造,技术发展与国际标准的参与制定。建立高速、安全网络,研究业务模型的网络收费,研究网络信用制度,支持IPv6设备与网络建设,发展杀手级的应用,这些也许才是我们应该多考虑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