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动修改手机入网合同3·15起全面执行

王朝other·作者佚名  200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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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证实,中移动已经完成了新用户入网合同协议的修改,新入网合同将从“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始在全国移动省级分公司执行,备受消费者诟病的“移动公司具有单方面解释权”等霸王条款将从中移动的用户入网合同中消失。

中移动内部人士透露,此次对用户入网合同的修改,主要取消了不对等的格式条款,同时更加明确移动的义务和损失赔偿责任。相比旧合同,新入网合同取消了“移动公司具有单方面解释权的规定”等条款,同时明确了中移动进行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服务内容、方式、资费变更时,必须提前公告或通知用户;此外用户承担的义务也简化至4项,而中移动的义务则增加到13项。

合同中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也改为易于理解的表述方法。

此前,由于对运营商免责条款投诉居高不下,中消协曾在去年点名批评电信行业,由此引发信产部下文,要求运营商对现有电信合同进行全面清理。

北京移动市场部总经理刘殿锋透露,在今年“3?15”中移动全国启用新入网合同后,北京移动已经对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的新入网用户,先行采取新版的合同,而从今年开始,新版合同也将全面取代原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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