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标识符命名
在C语言中,标识符是对变量、函数标号和其它各种用户定义对象的命名。标识符的长度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字符。绝大多数情况下,标识符的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随后的字符必须是字母、数字或下划线(某些C语言编译器可能不答应下划线作为标识符的起始字符)。下面是一些正确或错误标识符命名的实例。
正确形式 错误形式
count 2count
test23 hi!there
high_balance high..balance
A N S I标准规定,标识符可以为任意长度,但外部名必须至少能由前8个字符唯一地区分。这里外部名指的是在链接过程中所涉及的标识符,其中包括文件间共享的函数名和全局变量名。这是因为对某些仅能识别前8个字符的编译程序而言,下面的外部名将被当作同一个标识符处理。
counters counters1 counters2
A N S I标准还规定内部名必须至少能由前3 1个字符唯一地区分。内部名指的是仅出现于定义该标识符的文件中的那些标识符。C语言中的字母是有大小写区别的,因此count Count COUNT是三个不同的标识符。标识符不能和C语言的要害字相同,也不能和用户已编制的函数或C语言库函数同名。
2.2.2 常量
C语言中的常量是不接受程序修改的固定值,常量可为任意数据类型,如下例所示:
数据类型
常量举例
char
' a '、' \ n '、' 9 '
int
21、123 、2100 、-234
long int
35000、-34
short int
10、-12、90
unsigned int
10000、987、40000
float
123.23、4.34e-3
double
123.23、12312333、-0.9876234
C语言还支持另一种预定义数据类型的常量,这就是串。所有串常量括在双撇号之间,例如"This is a test"。切记,不要把字符和串相混淆,单个字符常量是由单撇号括起来的,如'a '。
2.2.3 变量
其值可以改变的量称为变量。一个变量应该有一个名字(标识符),在内存中占据一定的存储单元,在该存储单元中存放变量的值。请注重区分变量名和变量值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所有的C变量必须在使用之前定义。定义变量的一般形式是:
type variable_list;
;
这里的t y p e必须是有效的C数据类型,v a r i a b l e _ l i s t(变量表)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由逗号分隔的多个标识符名构成。下面给出一些定义的范例。
int i, j, l;
;short int si;
;unsigned int ui;
;double balance, profit,loss;
;
注重C语言中变量名与其类型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