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CNNIC日前发布的4330万手机上网用户这个数据,许多人发出质疑。在我看来,质疑CNNIC是没有意义的,任何统计数据都不可能完全客观,况且也没有谁能够拿得出更准确的数据。
其实有人是门儿清的,这就是移动和联通,就足够了。作为两个控制产业发展的企业,只要他们清楚,到底有多少人在用,什么人对什么东西感兴趣,从而在业务发展中加以引导,就足够了。至于CNNIC,就让它忽悠去好了,给产业造造势,鼓励信心,让大众们知道,哦原来手机上网已经这么普遍了,明儿我也试试去!不是很好!
回到另一个层面,何必揪住手机是不是通过上网才干了些别的这一点干吗呢,许多PUSH类的业务,比如新闻、广告等,不也是相当于用户上网获得信息了吗?而且我认为,PUSH类业务更适合手机信息的发展。还有一个著名的案例就是黑莓。
我不知道手机上网的确切定义是什么,但我觉得,能够令移动通信网与互联网连接的业务就应该归入此范畴内。比如位置类等,这种业务今后的人群会越来越广,影响力也更大些,统一放到手机上网里,反而令人不知所云。所以,我认为CNNIC不如能够按照类别来发布统计数据可能更有实际意义。
此外,我认为手机游戏是个很好的业务,不说别的,就是一些简单的比如消方块等小游戏,就特别吸引上下班/等人时的女白领/女小资们,可惜卓望一家独大,中国手机游戏市场完全不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了,造成客户们也没什么可玩的。(通信产业高手林立,这里选择一篇通信专家林紫玉的文章,以后可以给大家提供更多,看了别人的文章,真的不敢再动笔写了,请读者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