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学生给汽车敬礼,贵州黄平教育局局长称,为了减少交通事故,此举会继续坚持下去。不过他同时称,“敬礼”不是规定,而是教育局倡议。
百度一下“中小学生向过往车辆敬礼”找到相关网页约11,600篇,黄平县一场教育部门要求学生给汽车敬礼的争议席卷网络:80%网友反对,认为这是奴性教育,增大车祸的概率,向权贵阶层低头。部分网友支持,认为这是为学生安全着想,不要动不动就提精神层面的事。然而,针对网上汹涌的舆情,“敬礼”规定的倡导者、黄平教育局局长李晓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这个活动开展以后实际效果很好,实现了学生交通安全零事故。可能会在细节方面进行探索和调整,但是还会继续坚持下去。
实质上,黄平县教育局对中小学生向过往车辆敬礼举措的坚挺,就是一个涉及到确保农村中小学生行路安全,究竟是依靠法治还是实施人治的问题。答案无疑是法治,而且司机是重点。这是由于在机动车与行人这一矛盾中,机动车处于绝对强势,行人处于相对弱势;机动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行人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我们评价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首先要分清主流与支流,分清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因为主要方面决定着问题的性质。既然机动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那么,保证中小学生行路安全,就应该始于依法规范“手把方向盘,脚踏鬼门关”的司机的驾车行为,始于驾驶员对学生生命的尊重,而不是学生对驾驶员的恭敬,要求学生向机动车敬礼把问题搞拧了。
有鉴于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遇到行人要避让行人。如果机动车违法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在路上行人拥有绝对优先通行权,机动车必须主动避让。在法律已经做出明确规范的情况下,黄平县教育局过多地强调学生在道路交通安全中应尽的义务,实际上就是在主动替机动车逃避责任,变相让学生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责任,显然是在强化不平等意识,这是极其不公平的。
至于李晓应局长“‘敬礼’不是规定,而是教育局倡议”的说法,也很难站得住脚。从字面上看,“规定”与“倡议”虽具有明确的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之别,但在人治体制下,只要是从政府机关的庙里传达出来的声音,对于下级和老百姓来说都如同“圣旨”,岂敢不从。更何况,如今“听领导的指示,更要揣摸领导的暗示”,早已成为下级信奉的行事规则之一,也是领导判断下属称职与否的重要标准。在惟领导意志的集体里,只听领导指示,不琢磨领导暗示的人,注定是一个干活累死都不知道咋死的糊涂蛋。教育局作为一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掌控着学校和师生的命运,因此,对于李局长关于中小学生要向过往车辆敬礼的“倡议”,岂敢不积极响应,恐怕是惟愁不及不怕落实有过之。
确保中小学生在道路交通中的安全,在于对其安全意识的强化,而不是尊卑对象上的奴化。其实,学校在确保学生行路安全中的责任,就是通过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丰富学生的安全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等义务履行好,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珍爱自己的生命。而坚持让学生向机动车辆敬礼,实质上就是对自身尊严与生命的漠视,同法治开倒车,也会与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的要求渐行渐远。
热门推荐:
Flash视频教程大合集
Photoshop视频教程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