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国资委、工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强调为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从10月1日起,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必须共建共享电信基础设施。
针对目前电信行业较为突出的重复建设问题,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共享共建的目标: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同时两部委领导联合各基础电信企业(重组后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集团主要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一经发现有故意重复建设、拒绝开放共享、擅自独立建设、租用第三方设施签订排他协议的现象,相关责任人将被处分,其中被撤、免职的人员,3年内不得任用。
意在3G建网
根据今年9月初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02~2006年,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等5家电信运营商累计投入11235亿元(人民币,下同),用于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由于缺乏统筹规划,企业重复投资问题突出,网络资源利用率普遍偏低,通信光缆利用率仅为三分之一左右,且增加了企业的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
“此时出台《通知》,其实意在3G建网,为三大运营商开展3G建设定下基调,对于减少国家重复建设、协调运营商基站选址都是有益的。”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专家雷震洲表示。
目前3G网络建设已经上马,三大运营商纷纷放出各自的投资计划,中国移动资本开支在1100亿元以上,根据已有消息,中国电信计划未来3年投资800亿元,中国联通也计划投资1000亿元左右建设无线网络。“恰逢此时,两部委出台《通知》,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对刚刚取得移动牌照的运营商大规模扩建、优化移动网络的行为进行规范,二是规范即将启动的3G网络大规模室外覆盖建设。在欧洲,部分国家是通过行业自律和运营商自行协商来进行共享共建的,但这种方式对于目前国内移动市场而言不太现实。《通知》至少从规范角度起到了指令性的作用,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加细化、成熟的细则出台,针对性地解决共建共享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而不是仅从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和处罚角度来进行管理。”新华信咨询部总监晏晓川表示。
“目前,中国移动TD-SCDMA的基站选址已经成为一项难题,而基站选址的不当会直接导致信号覆盖不好等一系列问题。这一问题对之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将开展的3G网络覆盖的挑战也是不言而喻的。实行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可以帮助运营商实现资源共享、成本分担、风险分担,将推动运营商间的站址共享,也有利于网络规模相对弱小的运营商开展3G建网工作。”雷震洲对于《通知》中的具体措施表示赞同。
资源开放需过“3道坎”
尽管《通知》中已明确规定了实施共建共享的细则及目标、各运营商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要求,但建设基站和铺设传输线路会直接影响运营商日后的业务开展,要使互为竞争对手的运营商开放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具体操作细则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晏晓川分析,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在技术上是可以操作的,但在实际操作层面还存在三点困难。
一是需大量的协调工作。专设的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协调工作,有关问题会不断产生。比如运营商之间在旧址扩建可行性的判定、租用成本的计算、新建成本的摊分、同一区域内不同新址的选择、联合建设的相互协调等方面都可能出现分歧。
二是需对共享共建的责权利进行分配。行政手段固然可以起到规范监督的作用,但实际操作中,难免存在一些责任利益不清现象,例如设施所属运营商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机房共享的安全性问题、基站管理问题、救难责任、基站维护责任、固定资产的损耗分摊等,目前都没有明确规定,而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来寻求解决路径。
三是完全共享的难度很大,运营商之间对于新基站控制权的争夺将很激烈。《通知》要求运营商对于所有基站设施和传输设备都进行共享,但在操作上存在难度,例如机房电源、室内分布系统等很难实现共享。另外,很多规定地点(已有铁塔500米直线范围内、非聚居区已有铁塔3公里直线范围内)已同时存在多个运营商的基站,不少运营商的大楼也与这些基站形如近邻,要使运营商自愿放弃自家楼顶上建基站的机会而选择共享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运营商间对于某些区域已建或即将新建的基站实际控制权的争夺会更加激烈。
利润收缩波及产业链
其实,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已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但从此次两部委力度颇深的惩罚制度中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决心。调查显示,实现站址共享可以有效减少运营商的投入成本,以只共享天面的情况估算,每个基站可节约5万~20万元;而以完全共享的情况估算,每个基站可节约40万~60万元。
业内专家认为,在3G网络即将大面积铺设前推行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有可能会削弱电信市场建设的需求总量,导致通信产业链的局部萎缩。基础设施在整个电信市场的建设中占有50%的比例,需求总量的下降会使产业链中的服务性企业、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处于产业上游的器材供应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波及。
某地方电信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认为,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首先会受到影响的是实力薄弱、规模较小的上下游企业,但这些企业并不会面临被淘汰的威胁,只不过是原有利润空间被缩减;而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光缆熔接、中继段测试和设备安装的市场需求会受到较为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