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t硅谷动力专稿】由于CIO平时都在跟技术打交道,在跟信息化项目合作伙伴签订合同过程中,免不了处于弱势。笔者刚开始签合同时,觉得压力颇大。虽然不是自己出钱,但是,这几十万、几百万的一个项目,让自己去签字,仍然“胆战心惊”。
笔者也签过了几十个大大小小项目合同了,在这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笔者发现,确实有那些不怎么诚实的供应商,会挖好陷阱、埋好地雷让你踩。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火眼金睛”,尽量的避开这些地雷。
地雷一:合同中没有指定具体的项目负责人。
笔者跟不少的软件公司或者信息户服务提供商接触的过程中,发现有不少的企业,仍然有“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如刚开始跟企业协商的过程中,对方会派出专家级的人物来跟我们接触。但是,等到合同签订了,企业首付款付清,却发现对方只派了一个小罗罗在负责整个项目。
我们都知道,三分软件,七分实施。信息化项目要成功,软件的优劣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实施是否够好。而对方提供的实施顾问的好坏,又直接影响到实施效果的好差。现在由于好的实施顾问难找,所以,软件公司经常用这种小把戏来欺瞒我们企业。
所以,笔者在签订项目合同的时候,都会让对方在合同中指定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且要对方说明,他将参与整个项目的实施。因为有些企业,在这方面仍然会钻空子。就是这个所谓的主要负责人,就出席了几次会议,其他的事情,仍然是一些经验尚缺的实施顾问、甚至是应届毕业生来完成。故,在合同注明项目的实际参与人员,是非常有必要的。
地雷二:对项目的实施方式约定不清。
现在信息化项目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驻点式实施。企业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基本上对方派出的实施顾问都在企业中,帮助企业进行项目的实施。另外一种是滚动式实施,就是实施顾问偶尔来企业几次,分配一下任务以及对系统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前者在同一时间,一个实施顾问往往只负责一个项目。而后者,在同一时间,实施顾问往往会负责多个项目。
若在合同中没有注明具体的实施方式,则一些软件企业,往往会钻这个空子。因为可能一些没有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不知道这两种方式的差异。所以,等到项目具体实施的时候,对方就来个“滚动式”实施。此时,企业项目负责人再去找他们理论时,他们就会说他们就是按照这种方式实施信息化管理软件的。遇到这种情况,由于合同没有约定,故CIO也无能为力,企业只有吃这个哑巴亏了。
笔者在跟对方签订项目合同的时候,对于这方面看的比较重,笔者会对项目辅导期进行详细的安排。如在项目刚开始几天之内,对方必须在企业中驻点,进行全程辅导。等到项目到了一定的程度,实施顾问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有选择的到企业中进行辅导。另外,在系统模拟运行、系统切换等关键阶段,实施顾问必须无条件到场进行指导等等。只到这个辅导天数用完为止(有些企业是按照天数来计算项目实施费用的)。当然这个日期要跟对方进行具体的协商。现在的关键点就是,要跟实施顾问安排好系统的辅导计划。这不但可以提高信息化项目辅导的效果,而且,也在保障信息化项目按计划进行。
地雷三:对于二次开发责任定义不清。
现在的信息化项目,无论是ERP系统还是OA办公自动化软件,基本上都是套装系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都需要进行二次开发。照理来说,二次开发不应该成为软件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很多软件公司,却在利用二次开发来发横财。这主要是因为在项目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对于二次开发的费用约定不详所造成的。
如现在很多软件公司,是把二次开发的费用跟项目的实施费用与软件的授权费用分开计算的。在规定二次开发费用的时候,就简单的定义为每个人每个小时多少钱。可是到企业需要进行二次开发的时候,这个工作量完全是软件公司规定的。如笔者以前在负责一个ERP项目时,一个小小的变更,对方开的价格是3000元(500元/小时,工作量为6小时)。这工作量不知道他们怎么计算出来的,可以精确到如此地步。而根据我的了解,其实这只需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修改、测试等相关动作。
但是,到这个时候,企业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而对方更是一副吃定了你的样子,爱改不改。到最后企业仍然不得不妥协。几十万都花了,也就不差这几千元钱了。最后一个项目下来,光二次开发的费用,就往往占了整个项目成本的10%左右。
所以,我们CIO在签订项目合同的时候,对于二次开发的费用要多长一些心眼。最好能够做好前期的需求调研工作,在签订合同之前,把一些软件无法实现的需求挖掘出来。如此的话,可以争取尽可能多的免费开发的机会。另外,对于这个工作量的确定最好也能够进行约定,不要让对方信口开河。最后,就是这个价格的问题。说实话,500元/小时/人的价格,高的有点离谱。他们在计算这个成本时,可能已经把整个公司的场地费用、培训费用等等都计算进去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这些内容都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跟对方敲定。不然的话,等到项目实施的时候,企业只能够被对方牵着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