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拒绝对华硕立案调查
“如果所有的商家都不同意调解,那消协是不是全都无法进行调查,消协的作用在哪里?”昨天,要求对华硕欺诈消费者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黄静的代理人和律师收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回函,表示由于华硕公司不同意调解,对于黄静提出的立案调查申请不予调解。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均对此不予立案的答复表示失望和不理解。对此,中消协昨天并未做出回应。
华硕主动致函消协不调解
11月11日,黄静的代理人和律师向中消协递交了立案调查申请,向中消协申请对华硕公司“在售后服务过程中违规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欺诈消费者”进行立案调查,以及对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流通到消费领域一事进行立案调查。黄静要求华硕公司公开认错,向其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要求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生产者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承诺的规定,对华硕公司进行处罚。
昨天,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向记者出示了中消协对于黄静“立案调查申请”的回函。在回函中,中消协首先表示,早在黄静提出申请之前,中消协就一直在关注、研究此案。对于黄静要求立案调查的申请,中消协并未直接予以答复,而是表示华硕电脑华捷联合信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公司从媒体上得知消息后,主动致函中消协,明确表示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所以中消协不能予以调解。
“这无法让人接受,太不可思议了。”周成宇说,黄静也表示这个结果出乎意料,但也表示无奈。“中消协是保护消费者的组织,但为何驳回了消费者的调查请求?”在周成宇此前提交的立案调查申请中,也提出对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流通到消费领域一事进行立案调查,但中消协的回函中完全没有回应此事。周成宇表示,中消协的工作人员也未解释详细的理由,他和黄静也在考虑是否再向中消协申请调查。
周成宇在中消协的回函中,也意外地发现了一处低级错误:中消协给予了3点答复,但是序列号却是“1,2,4”。是“第3点”回复后来被删除了,还是工作上的疏忽,周成宇表示不解。
律师质疑中消协不立案
黄静律师团的张平律师看到中消协的回函后,也提出了质疑。张平律师表示,他们提交的是立案调查申请,但中消协的回函中对立案调查的事情只字未提,只称不能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消协的职能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消协应该在了调查结果的情况下予以调解,调解不成,当事双方再走司法程序。”张平律师认为,消协没有调查就不再调解,不合乎法律规定。另外,消协现有的答复是答非所问,回避了消费者所提出的申请。
中消协在回函中称,消协有对消费争议进行调解的职能,但调解的前提必须是当事双方自愿。对于消协的这个理由,张平律师认为,如果所有的消费纠纷商家都不同意调解,消协就不能立案调查,那么消协如何起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是否只有在商家同意调解的情况下,消协才能出面?
中消协未予以回应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中消协投诉部,受理黄静立案调查申请的戴主任表示,采访需经新闻部同意。新闻部的工作人员收到记者的采访提纲后表示,已将情况反映给有关领导。但截至记者昨晚截稿时,中消协方面未做出回应。 【更多内容请关注科技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