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通过移动自动声讯台破译手机卡的密码获取机主通讯记录后进行诈骗,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得款竟达49万余元。11月21日,被告人梁闯被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梁闯,男,31岁,初中文化,是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华联村农民。曾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02年10月被广西邕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3年5月1日刑满释放。
2007年,被告人梁闯在南宁市收购一批来路不明的手机卡和身份证,并从中选取罗抗、覃彬强、黄和琼、岑燕君的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银行卡。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梁闯通过中国移动10086自动声讯台破译上述部分手机卡的密码,后用破译密码到移动营业厅打印出被破译手机卡的通讯记录,并将曾与该手机号联系过的手机号摘抄到笔记本上,之后,梁闯又通过中国移动10086自动声讯台将被破译密码的手机停机,随后,梁闯用事先准备好的神州行移动通讯卡冒充被停机的机主向曾与该手机有过通讯联系的手机号发出短信息,谎称有急事需要钱,希望对方借钱以度难关,并让对方通过银行将钱汇入上述户名为罗抗、覃彬强、黄和琼、岑燕君的银行卡,最后梁闯将所骗得钱财通过自动柜员机取出或持卡消费。
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间,被告人梁闯用上述方法先后破译了桂林市陆某、百色市梁某、崇左市韦某和柳州市陈某等,共计10余人的手机密码,后冒充机主向机主朋友谎称有急事需用钱,共骗取被害人苏某等19人人民币493000元。
2008年4月10日,被告人梁闯在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其租住处再次行骗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案发后,公安人员从其住处缴获上述作案用的银行卡共9张及其它银行卡、身份证一批,梁闯抄录电话号码的笔记本8本以及用赃款购买的手机、笔记本电脑、钻戒及赃款2605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手机用户,个人手机密码要少用最好不用机主身份证号码中的数字作手机密码,以防万一失密;更不要轻信陌生手机号码的求助短信,实在要帮自己的朋友也要多方求证是否属实,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