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不是科学实验
“天目识别”、“抖药片”、“纸条悬人”,这些风靡一时的“特异功能”表演,一度让大家信以为真。即使在简单的科学实验检测中,这些特异功能者也可能露出马脚。科学实验永远是戳穿骗局的利器!
什么是科学实验?科学实验是人们的一种有目的实践活动—一方面是为了检验迄今未知或未加解释的新的科学事实;另一方面是为了验证某一理论和假说是否符合大量可观察到的事实。所以科学实验既是发现科学真理的基础,又是检验科学真理的惟一标准。
科学实验具有三个特征。第一,科学实验是可以接受检验的。一个科学发现的原创成果一旦发表就要接受科学共同体的检验。第二,科学实验是可以重复的。科学实验是探求事物或现象间的因果联系,反映的是客观事实。所以,无论是什么人来做,都会重复做出相同的结果。第三,科学实验方案的制定,实验设计,实验过程和手段,实验结果的分析整理、评价、解释等都是公开的。科学实验不需要采取特殊的防范措施,而且非常欢迎科学共同体的参与。具备这些特征的科学实验正是我们手中戳穿形形色色骗局的利器。
“特异功能表演”不敢面对科学实验
特异功能、伪气功表演者都不接受真正的科学检验,他们以“表演”来冒充“实验检验”。最鲜活的特异功能表演例子包括“天目识别”、“抖药片”、“纸条悬人”、“耳朵认字”、“意念拔表”和“意念弯勺”等等,这些表演曾经在国内风行一时,但是表演者都不愿接受科学实验检测。实际上,有些实验非常简单,例如针对“耳朵认字”的双盲实验,就是采用阻断“偷看”的手法,把实验者放在一个全黑的屋子里,识别密封在信封里的字迹;又如抖药片,就是把少数几粒药片编码并烧结密封在透明的玻璃瓶子里面,让实验者用意念把它抖出来。然而,这些最简单的科学实验检测,也可能让这些特异功能者露出马脚。因此,这样的实验均被“特异功能者”拒绝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些特异功能表演不是科学实验,也不能满足科学实验的特征。而且他们的表演基本上是采用作弊、协同作弊,或久经训练的猜中几率和魔术手法的效果来创造“轰动效应”。这样的表演是做给人看的,是为欺世盗名的。虽然他们也打着 “实验检验”的招牌,但这些声称和科学实验毫无共同之处。一百次、一万次的表演永远不会成为科学事实,因此也就永远和科学发现无缘。
群体诱发特异功能的表演
“人体特异功能”研究者用表演代替科学实验。他们声称:“实验结果表明人体特异功能是客观存在的,人体特异功能现象是普遍的。” 在本刊上期《眼见不一定为实》一文里,笔者已经把 “实验结果表明人体特异功能是客观存在的”这个结论,作了较详细的分析。本文还是要用一些事实来揭示“人体特异功能 ”研究者是怎样用表演来证实“人体特异功能现象是普遍的”。北京大学的陈守良、贺慕严等人于1980年发表了两篇实验报告—《特殊感应机能的普遍性问题》和《再论人体特殊感应机能的普遍性问题》。他们声称“人体特异功能 ”(他们称之为特殊感应机能)是人具有的一种普遍性的潜能,并且这种潜能可以通过诱发被开发出来。陈守良、贺慕严等一些教师在1979年10月和12月间对未经挑选的40名儿童进行表演实验,并最终得出了这一结论。笔者也曾经观看过这个表演实验。那是1980年的秋天,陈守良教授在一个房间里,对在北京大学自愿参加的教师的孩子,大约30多名,进行了诱发特异功能的表演实验。会场比较大,大约有四五十个人来看表演,观众里有中科院院士汪德昭。
由于这个表演实验是一个诱发特异功能的实验。实验一开始,陈教授就向观众交代了,这是一次检验“特异功能”普遍性的诱发实验,这些孩子已经接受了一段时间的实验检验了。接着,陈教授比较详细地向观众介绍过去的一段时间,对孩子进行实验的情况和结果。并明确告诉大家:“用眼睛以外的其他人体器官辨认图像,是一种带有一定程度普遍性的特殊感应机能。”陈教授还告诉大家,通过对未经挑选的40名儿童所做诱发特异功能实验表明,有16名儿童有特异功能,占被诱发儿童的35%。这个结论令人瞠目结舌。
在一番诱导性的开场白后,儿童们开始测试。这一次的特殊感应机能测试,主要是非视觉测试。跟我以往看到的情况一样,会场很乱,毫无秩序,孩子们可以在会场内外随便出入,测试的部位也可以任意选择。我为了“求真”,依然是“盯”住一个小女孩,并要求她坐在我对面,为了能让她放松,不断地和她聊天,说一些鼓励的话。小女孩也借此不断变换试样位置,但我始终不放松对她“非视觉功能”的观察。经过20多分钟的测试,她始终都没有“认”出来。她向我说明,“今天她的功能衰退了”,我对她的观察随即结束。之后,我又关注一位非常活跃的小男孩,他自称拿了一个封闭的试样,但是他不断地跑出会场之外,最后报出一个成功的结果,会场响起热烈掌声。此时,一位观察者把这一结果拿到汪德昭院士面前,汪院士笑了笑,说:“好!好!”这一随意的应答,竟被现场的主持人,宣布为汪德昭院士赞成人体特异功能研究。我看到汪院士当时的表情很无奈。这一手法,在当时宣传人体特异功能舆论一边倒的形势下,被表演现场的主持人和媒体经常使用。这一次表演实验的“成功率”究竟有多高,实验的主持者并没有向大家报告。但这次测试,确是证实“人体特异功能现象普遍性”的实验之一。
然而,这个通过表演而得出的结论究竟是不是科学事实,是需要经过科学共同体的可重复性和可检验性检验的。可重复性和可检验性实验应该满足以下两个原则:
可重复性原则。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含意:一是原原本本地重复,即实验者原原本本地重复原初实验的实验事实;二是效果重复,即实验者验证原初实验的结果;三是建设性重复,即实验者重新设计一套方法,对原初的实验事实进行检验。
可检验性原则。也包括三个层次:观察检验、实验检验、逻辑检验。
为了验证上述结论是否正确,兰州大学的单嘉量和韩波合作,于1981年10月至12月,对兰州市的五所小学的2832名少年儿童进行了32840个样本量的大规模普查和诱发。其实验方案、实验过程、实验数据的数学处理,都是在总结了他们自己和北京大学陈守良、贺慕严等实验的基础上设计的。实验者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在我们所实验的2832名少年儿童中,无一人具有非视觉器官辨认图像的特异功能者,因而,非视觉器官辨认图像的机能‘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的结论’,是没有严格的实验根据的。”所以陈守良、贺慕严等人体特异功能研究组的所谓“人体特异功能现象是普遍性”的表演实验,都经不起可重复性和可检验性实验检验,其所声称的结论,也是站不住脚的。
但是,人体特异功能研究者,对于怀疑论者的观点和实验,总是抱有偏见和“敌意”。认为怀疑论者都是一些心胸狭窄、思想保守、禁锢思维的人,于是就对持怀疑态度的研究者,用非科学的态度,加上种种紧箍咒。诸如,“心不诚”、“山羊受试者”、“具有干扰功能”等等,这些说法,实际上是抵御科学规范的遁词。譬如“诚则灵”并不是科学的范畴,它是违背科学原则的。
首先,“心诚则灵”是抵御科学检验的护身符。把任何表演的失败归因于测试者心不诚或归属观看表演的人中对特异功能有干扰。如果一用科学实验的程序来检验,就说这些程序干扰了特异功能。如此推理下去,永远不可能对特异功能、伪气功进行检验。
其次,“心诚则灵”是拒绝科学判据的借口。他们要求实验者和特异功能人和气功大师之间,必须保持着非常强烈的、非常信赖的情感联系,以此拒绝批判性检验,使科学的自校正方法失效。
再次,“心诚则灵”不是知识体系而是信仰体系。
另外,“心诚则灵”是“造神”的精神支柱,其目的就是为了“造神”,愚弄百姓和造就信仰大军。
美国杰出的科学教育家戴维斯曾精辟地指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所应具备的品格:在新的证据出现时,乐于改变自己的观点;具有根据事实作出基本判断的习惯;毫无偏见地探索完整的真理。
(来源:科学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