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跨过版权这道门槛,视频网站已经开始了积极的探索。
本刊记者 刘佳
当人们都在急切将Web2.0推向商业化时,更重要的事情是解决版权所带来的困扰。特别是对于视频网站而言,版权问题已成为整个视频产业的难以跨越的门槛。近日,随着《赤壁(下)》等影片的上映,视频网站的版权纠纷又一次升级。
今年2月12日,本土视频分享网站土豆网宣布正式启动与版权内容方合作的广告分成系统,这是该网站在解决版权纠纷领域所做的一次探索与尝试。其中,上海电影集团、浙江卫视等成为土豆分成计划的首批合作伙伴。土豆网CEO王微透露,版权方最高能获30%的广告分成。
“谁都知道涸泽而渔只是短期盈利,长期来看必然是一条绝路。与其涸泽而渔,莫若放水活鱼。如何搞活视频分享网站的生态圈,将用户、内容方、广告方和视频网站纳入一个良性循环的价值体系,需要大家一起探索和努力。”在王微看来,版权购买的方式并不是解决海量影视作品版权的唯一途径,广告分成也会是一件利器,它不仅能让内容方获得不输于出售版权的直接经济利益,而且能高度利用土豆网每天千万人次独立访客的平台,达到更为广泛的宣传效果。
事实上,国内几大视频网站也都在积极解决版权这一问题。例如之前优酷升级了该公司的“合计划”,这一计划是优酷力推的多元化品牌合作战略,目标在于扫除优酷在视频领域的版权障碍。但是,优酷并未在该计划中力推分成的思路,而是将重点放在了其合作伙伴的规模与质量上;此外,酷6网方面也表示,目前仍是以资源合作为主,也会对一些版权商和电视媒体提供技术合作,但分成力度仍不大。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版权主之所以不看好分成模式的原因在于,视频广告整体认可度仍偏低,而且分成所获得的收入甚至远低于打官司胜诉的索赔,因此版权主往往更倾向于提起诉讼。王微对此提出不同的看法:“能获得收入的渠道有好几种,包括卖版权、分成,但诉讼却不能算。打官司不能成为收入来源,例如美国很多商业案子的收入绝大多数给了律师所,版权方拿不到多少。”
王微坚持认为,分成是目前行业的最佳选择之一,尤其是针对那种商业前景并不十分明朗的内容,而且这种内容数量所占的比重并不少。他介绍,传统的版权购买是基于定价、单次、固定时间段的结构,土豆网呼吁内容方积极投入广告分成的新思维,更能受惠于市场和用户的成长潜力。
回顾视频分享网站鼻祖YouTube所走的商业化道路,同样也有成功与内容方合作,共同从广告分成中受益的案例。去年年底,环球唱片旗下eLabs的执行副总裁里奥·卡拉雷夫披露,环球唱片通过YouTube广告收入分成协议,获得了“数千万美元”的收入。近日,从广告分成中受益不少的YouTube甚至计划让媒体巨头自行销售在该网站持有版权的视频广告,并进行分成。
长期来看,网络视频的成长曲线甚至可能比起传统的电视、电影等播映渠道更具爆发力。如此有潜力的市场,如果妥善地处理好版权问题,自然会是一次大的跃升。当然,需要解决版权问题的,不只是视频行业,对于同样面临着版权困扰的Web2.0的另一个重要应用C2C,视频网站所探索的版权问题解决之道,也将有着深刻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