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尚文化启动全国酒店影视维权

王朝数码·作者佚名  2009-09-03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随着信息网络传播业的发展,影视作品的使用范围及传播渠道越来越广泛,这些新兴的传播渠道也成了滋生盗版的温床。譬如:网站、网吧、学校、酒店等等。

近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北京网尚文化有限公司诉讼北京宝辰饭店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独家享有影视作品《大话股神》在中国内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宝辰饭店有限公司未经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且未支付报酬,在其酒店客房内提供上述作品的有偿播放服务。

酒店影视盗版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还是很陌生的,通常侵权酒店都是在自己内部设置一台服务器,通过服务器,将整个酒店做成一个相对封闭的局域网系统,酒店的相应管理人员在酒店内部的服务器上添加影视内容;或者通过外包的系统建设承包商,为酒店铺设VOD点播系统;有的酒店和当地电信服务商以机顶盒的形式做点播。无论哪种方式,房客都可以通过房内的网络,使用酒店提供的影视点播服务。如果酒店自身没有购买些被点播的影视版权,就构成酒店侵权。这种侵权行为较为隐蔽,且由于房客都为短期住宿,版权公司一般都很难维护到自己的权利,此次网尚文化的起诉也首开国内该类案例的先河。

网尚文化市场总经理张栋伟介绍,由于房客点播行为是由酒店所提供的服务设施发生,因此无论酒店是自己建设还是合作VOD系统,直接侵权主体都是酒店本身。酒店在提供VOD点播服务时,一定要认真查验服务商的每个节目资质是否获得授权,或者直接联系节目提供商购买版权。

网尚文化是领先的影视娱乐内容数字发行服务提供商,拥有主流娱乐内容的80%以上,其中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台湾地区,以及韩国、美国的影视娱乐节目的版权。作为始终坚持正版经营的影视内容服务商之一,网尚文化具备广泛的的版权覆盖,并具备可以随时增加节目版权的能力,在8月份CCTV曾经专题报道过网尚文化在网吧领域的大规模维权行动。

北京宝辰酒店被诉,标志着网尚文化将全面启动酒店影视维权的业务。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