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外地进修学习,碰到一个老师,自己不在时让学生看病,我不认同这种做法,学生看病,又不给他过目,就自己盖他章,签他名,出事了,是这个老师的责任,还是学生的责任。问题是身在这个环境中,别人都直接替老师签字这样做的,我该怎么办?是跟他们一样不给老师看,代他签字,还是坚持自己原则,一定要他本人签字才行呢?
坚持自己原则,一定要他本人签字,如果出事,你不可能承担起任何责任。
和老师谈一下,反映一下这个问题,如果他默许了,那就不关你的事了,这个老师缺乏责任心
千万不能这样做。大家都知,中国医患纠纷一直以来都是那么紧张,到时假如出了什么事,不但害了病人及其家属,也累了自己甚至自己的家人。你都知啦,人的身体那么复杂,并不是每个病人吃同一种药吸收的效果是相同的,有极个别的病人会出现过敏、休克,抢救不及时甚至会致命。
你还是那位年轻的女医生吗,这个问题提得很好。
这位老师太大胆了,自己不在,把图章及签名权留给进修生,让其自己独立看病,也太不负责任了。
我希望你不要这样大胆,出了事责任说不清。
你要么不看病,只要你看了病,必须请老师亲自审核后签上他(她)的名,这样处方才能交给病人。
你要先签名,把你的签名上划一道线,让老师签在上面,这应该会吧?!